高雄甲仙驚見無名腐屍 死者為禪寺法師

[周刊王CTWANT] 3月25日上午9點多有民眾在甲仙區一處空地發現一具無名男屍,通知警方到場後,初步未在死者身上發現身分證件、也未有足與家屬連繫之線索,按理應屬於「無名屍」,須通報市立殯儀館,由公立機構統一處理運送,以確保證據不被破壞。然而,現場員警卻通知了民營殯葬業者到場運送,疑似違反相關規定。對此旗山警分局對外發出新聞訊息表示,該死亡男子為附近禪寺的法師,警方釐清身分後,隨即通知家屬,並由廟方透過里長,聯繫殯葬業者,檢察官於12點30分相驗完畢,大體交家屬領回。
根據殯葬管理法及無名屍地方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有8種死亡案件必須通知公立殯葬管理處處理,無名屍正屬於其中之一。此外,依殯葬管理條例第69條、98條規定,「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名原因死亡之屍體,應該立即通報公立殯儀館辦理運送,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強調,這類案件應立即報告市立殯儀館,由公立機構統一處理,以防止證據被破壞。
事實上,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在2023年12月就曾經發函通知高雄市各分局,強調對無名屍的處理,必須依照殯葬管理法第69條以及第98條規定辦理,並提醒若違反規定,將移送所屬機關依法懲處之外,並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然而針對上述說法,高雄警察局旗山分局提出說明,表示在3月25日9點25分接獲通報,甲仙區內的禪寺外有修行的法師倒臥於園內小徑上。分局獲報後隨即派員警前往查看,發現死者身上有藥袋,但為求謹慎,待鑑識人員到現場勘查後,警方仍積極確認其身分,後經查證死者是46年次的潘姓男子。死者衣著完整無破損,現場也無打鬥痕跡,初步排除他殺的可能。後由寺廟方聯繫里長,里長聯繫上殯葬業者,送到高雄市立殯儀館。
旗山分局表示,全案依照程序,在上午11點20分上報橋頭地方檢察署,由檢察署珍股李侃穎檢察官刑事進行相驗,於12點30分相驗完畢,確定排除他殺嫌疑,將大體交還家屬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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