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30 | 周刊王

女童生母喊「養不起」就把孩子丟給外婆,外婆因此向法院申請停止親權。(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寒流來卻讓4歲女兒穿薄背心!生母喊「養不起」離家出走 37歲外婆申請停止親權

[周刊王CTWANT] 台南一名年僅4歲的女童,其生母不願照顧孩子,時常晚上玩手機、白天睡覺,還在小孩面前抽菸,隨後甚至離家出走,更在丈夫過世後把女兒丟給外婆照顧。對此,女童37歲的外婆忍無可忍,向法院申請停止親權,改由她擔任孫女的監護人;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定女童生母疏於照護、照顧情節嚴重,因此判准。
判決書指出,女童外婆主張,女童生母在與丈夫結婚後,一同前往夫家居住,但卻未盡為人母的本分,時常晚間玩手機、白天睡覺,還會在小孩面前抽菸,讓平時需要工作賺錢的丈夫身心俱疲,不斷向女童外婆抱怨。
後來,女童生母無故離家長達2年,對女童不聞不問,等到女童父親在去年1月間離世後,生母才將孩子帶回台南,交給外婆照顧,隨即不知去向。外婆也透露,女童生母來訪時,剛好寒流過境,但孩子身上僅著單薄小背心,隨身無保暖衣物。
外婆表示,她想為孫女辦理就學、社會補助等事宜,但女童生母卻不願出面與她聯繫,事前還說出「小孩子我養不起」、「送養」等話,因此決定向法院申請停止女童生母的親權。
外婆也強調,自己現年37歲,身體健康,目前擔任工廠員工、有固定收入,由她擔任孫女法定監護人為佳。另外,台南市童心園社會福利關懷協會訪視報告證明,也同意應讓外婆擔任監護人。
全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女童生母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外婆為此請求停止女童生母親權,於法有據,應予准許;對於女童親權經宣告停止後,外婆即成為女童之法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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