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8 | 周刊王

館長陳之漢出言汙辱吳宗憲後民事判決出爐,館長需賠償80萬元,並於新聞網站上刊登道歉啟事1日。(圖/報系資料照)
館長陳之漢嗆吳宗憲「吃洨」慘了! 判賠80萬還要刊道歉啟事

[周刊王CTWANT] 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館長陳之漢曾於2019年8月間出言污辱綜藝天王吳宗憲,吃洨、三字經,吳憤而起訴求償。刑事上,館長被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8、緩刑2年,並繳交公庫10萬元定讞。民事上,館長被判賠償80萬元,高等法院於8日更二審,判館長需針對吳訴請公開道歉,並應於新聞網站首頁刊登1日道歉啟事;仍可上訴。
回顧整起事件,2019年館長陳之漢因不滿先前吳宗憲公開批評「某些網紅是屁孩」言論,接連於8月7日、8月8日開直播嗆吳宗憲「你吃洨(吃精液)也沒有人要看」、「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和三字經等言論後,遭吳宗憲提告。
刑事部分,一審台北地院依照公然侮辱判處館長拘役58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於2020年10院定讞。而民事訴訟部分,最高法院2022年7月判處館長需賠償80萬元。
至於名譽回復部分,因憲法法庭已宣告強制道歉侵害表意自由權,故違憲,因此最高法院將此部分廢棄,由高院更二審審理。高院更二審表示,館長侵權行為明確,由於2人皆為公眾人物,館長對吳的名譽侵害程度甚鉅,吳應當獲得適當的澄清,故於8日宣判館長需於新聞網站首頁刊登道歉啟事1日,回復吳的名譽。
延伸閱讀
最新社會新聞
-
-
勞工是高雄的驕傲 「雄愛五伊」勞動節系列活動起跑
(25 分鐘前) -
學生中央大學校內發罷免連署書 遭恐嚇「用硝化甘油給驚喜」
(32 分鐘前) -
台灣海域變殺場!海豚頭部中彈擱淺亡 真相揭開全台震驚
(32 分鐘前) -
違規迴轉!阿北駕車「攔腰猛撞」1車竟落跑 休假警追1公里活逮
(36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