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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 周刊王

桃園男情傷發狂「虐貓致死」 貓藏天花板、火燒殘忍手段令人髮指

桃園男情傷發狂「虐貓致死」 貓藏天花板、火燒殘忍手段令人髮指
男子失戀暴走狂砸貓咪釀1死1重傷。(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桃園市平鎮區18日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虐貓事件,1名30歲溫姓男子疑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將女方飼養的2隻米克斯貓當成報復工具,將牠們關入鐵籠中施暴,導致1隻貓當場死亡,另1隻則重傷命危,桃園市動物保護處接獲通報後火速趕往現場,並將受重傷的貓咪送醫急救,目前已透過鼻胃管維生,全案將於4月21日移送地檢署偵辦,動保處強調此案絕不寬貸。

據了解,溫男在情感破裂後情緒失控,試圖以暴力手段逼迫羅姓女友回心轉意,竟用物品猛砸貓咪,導致其中1隻貓咪死亡,另1隻則下顎骨折、肋骨斷裂、肺部瘀血,無法正常進食,更令人震驚的是,溫男不僅毫無悔意,還將死貓藏進天花板隔間,並向動保人員透露曾用火燒貓等殘忍行為,手段之惡劣令人髮指。

新竹市浪愛傳遞貓狗TNVR協會理事長邵柏虎與民進黨籍議員彭俊豪也趕往現場勘查,強烈譴責此等暴力行徑,並對溫男的態度感到不滿,指出他當場言語輕浮,毫無悔意,為防止更多動物受害,動保處當場將溫男飼養的加菲貓帶走安置。

動保處表示,已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展開調查,該條規定,若故意傷害動物,導致其重傷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至200萬元罰金,死亡的貓咪遺體將送往台大獸醫研究所進行解剖,以釐清實際死因並作為證據。

許多網友與動保團體呼籲,應修法加重對虐待動物者的處罰,並提高施暴者的社會代價,防止此類悲劇再次上演,警方與動保單位強調,將徹查此案,全力追究施虐者法律責任,替無辜動物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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