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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 周刊王

被騙走415萬又遭盯上!她「再掏150萬」給詐團 結局超展開

被騙走415萬又遭盯上!她「再掏150萬」給詐團 結局超展開
(示意圖/焦正德攝)

[周刊王CTWANT] 1名黃姓男子於民國113年11月間,加入TELEGRAM飛機軟體暱稱「龍捲風」、「中國信託CTBC」之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並與其他同夥意圖詐騙1名林姓女子。不過,林女先前已被詐團騙走415萬元,因此早有警覺,隨後和警方合作,假意交付150萬元假鈔將黃男騙出,由埋伏員警上前將其逮捕。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民國113年11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先由集團成員以臉書暱稱「Chen Hnghysrdgv」、LINE通訊軟體暱稱「亞溪」、「臻享數位」、「Bitcoin_9319」幣商向林女佯稱只要下載「MetaMask」、「imToken」APP創設帳號,交付投資虛擬貨幣款項即可獲利。

不過,林女先前已受騙交款415萬元,因而發覺有異報警偵辦,乃假意與詐欺集團成員相約在北捷六張犁捷運站交付款項。黃男遂持行動電話與「中國信託CTBC」聯繫,依指示購買用於包裝現金使用之物品後,前往捷運站佯以虛擬貨幣幣商身分,向林女收取150萬元假鈔,惟遭現場埋伏員警當場逮捕。

黃男辯護人主張,被告之動機係出於經濟壓力而誤入歧途,且已坦承犯行並主動提交另案30萬元,本案案情輕微未致實害,被告亦未獲取實質報酬,加以被告已有穩定工作,身為家中經濟支柱,如受徒刑宣告將使家人流離失所子女頓失所怙,請求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並給予易科罰金或緩刑。

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於本案擔任假冒虛擬貨幣幣商之面交車手工作,漠視他人財產權,對社會治安造成相當之影響,應予非難;併參以其犯後坦承犯行;就洗錢未遂犯行之部分,已於偵查中、本院準備程序中及審理時均自白在卷,且查無犯罪所得等情狀,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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