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外遇生子「還帶小三會計回家」 正宮忍30年提告贏了

[周刊王CTWANT] 知名機電公司董座沈姓男子長達30餘年與公司女會計詹姓女子維持婚外情關係,2人生下一子,並與元配洪姓女子共住一個屋簷下10多年。但由於詹女與元配洪女的子女發生衝突,洪女決定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權,並求償250萬。近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詹女需賠償25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洪女控訴,1984年至1986年間詹女擔任沈男所屬公司會計,2人日久生情,1993年在大陸經商時產下一子,沈男甚至已經辦妥認領手續,將母子2人接回台灣與洪女及3名子女同住10多年,但洪女為了家庭和諧,選擇隱忍。
沒想到,詹女卻變本加厲,不僅在外自稱「沈太太」,協助沈男處理各項社交事務,甚至在2006年及2008年要求洪女不得出席子女在大陸的婚禮,連喜帖上的主婚人都被改為詹女的名字。
洪女表示,詹女多年來不僅處處干涉家庭事務,還在2018年慫恿沈男奪取她與丈夫共同創立的事業,導致沈男與子女發生衝突,與詹女搬到他處同住。且2021年沈男與洪女爆發口角,沈男被控家暴、恐嚇案時,詹女在警局裡自稱是沈男的「另一個妻子」,洪女終於忍無可忍,提告詹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對此,詹女否認有阻止洪女出席子女婚禮等行為,辯稱自己於1993年至2007年間在沈家時,與洪女相處和睦,顯然洪女對此並無意見且已接受,如今此案早已超過10年的民事追訴期,目前她與沈男僅為事業夥伴,並無侵犯洪女的配偶權。
法院審理後,認定洪女一直未原諒詹女介入她的婚姻,多年來只是為了家庭和諧選擇隱忍,且洪女的子女出庭作證,指控詹女早已逼宮多年,婚禮喜帖上的確印有詹女名字。
一審高雄地院判處詹女需賠償25萬元,但詹女與洪女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2人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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