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告白舊愛「這2個月很開心在妳身邊」 人妻怒告求償百萬

[周刊王CTWANT] 新北一名女子小瑜(化名)控訴丈夫阿智(化名)在婚內離家並外遇,還在LINE主頁發文示愛舊愛,讓她氣得提告阿智與疑似第3者的樂樂,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新北地院審理後,雖認定阿智婚內出軌屬實,但因小瑜無法證明第3者就是樂樂,最終判處阿哲應賠償小美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瑜與阿智於2012年結婚,2人育有一子,並於2024年離婚。小瑜主張,自2023年8月起阿智開始離家出走外遇,且不但不願給她扶養費,阿智還被發現多次在LINE主頁發文告白舊愛,內容包括「自己也沒想到10幾年了,我還能見到我愛的人」、「這2個月來我真的很開心能在妳身邊」、「我愛的是妳,想妳的也是妳」等話,還有阿智與不明女子出遊的親密合照為證,讓小瑜氣得對阿智與疑似第3者的樂樂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時,阿智不否認在LINE主頁曾發過情感文章,但辯稱他並不認識樂樂,小瑜所提出的截圖並未標註時間,難以證明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布,應不構成配偶權侵害,因此小瑜並不能提出求償。至於樂樂則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陳述。
法院審理後,認為阿智主頁的發文內容,明顯在表達對重逢舊愛的情意,「這2個月來我真的很開心能在妳身邊」等話,足見阿智與舊識曾再續前緣,且從對話截圖背景阿智的特徵研判,與他在2023年11月和一名女子出遊的影片畫面相符,因此法官推論,阿智最遲在2023年11月前已有婚外情,當時他與小瑜尚未離婚,已構成配偶權侵害。
不過,關於小瑜所指控的小三是否為樂樂,法院認為小瑜並未提出其他證據證明樂樂介入2人婚姻,因此無法採信,最終法院判定阿智應賠償小瑜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最新社會新聞
-
-
五月天低調捐贈苗栗復康巴士 助身障朋友安心出行
(21 分鐘前) -
法國極限網紅攻頂高雄85大樓開心自拍 警方怒了:依法究辦
(22 分鐘前) -
世界文化遺產級別 張彥國際重磅新書「深山樸道」繁體版發表
(29 分鐘前) -
台東一遊未盡旅客抽大獎
(35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