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8 | 周刊王

國中生攜帶爪刀到學校被校方發現,遭法院處罰2000元,責由父親加以管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國中生帶「已開鋒爪刀」到校 遭警送辦開罰2000元

[周刊王CTWANT] 台中市北屯區某國中一名學生阿宇(化名)今年1月攜帶一把已開鋒的「爪刀」到校,遭師長查獲並報警處理。經鑑定,該刀具有殺傷力,若不慎朝人砍刺,嚴重可能致命。近日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000元,沒收扣案爪刀,並責由其父親加以管教。
根據刑事裁定書指出,今年1月17日中午12時46分,阿宇攜帶爪刀進入校園,被校方查獲並報警,警方到場後,依職務報告、扣押刀械、處理少年偏差行為紀錄表,將阿宇移送法辦。
經檢驗,阿宇持有的刀械已開鋒,屬不鏽鋼材質,刀尖銳利且堅硬,形狀呈彎月型,若朝人砍刺,可能導致重傷甚至死亡,極具殺傷力。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宇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的刀械到學校,已對校內師生的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定罰金2000元,沒收扣案爪刀,執行完畢後,責由其父親加以管教。
延伸閱讀
最新社會新聞
-
罷免提議涉不實連署 藍新北市黨部書記等3人請回
(1 小時前) -
設計禮服、繪本創作 她們用夢想寫下新人生台灣世界展望會「女孩圓夢計畫」 邀90位學姊助力築夢
(1 小時前) -
林保署嘉義分署長李定忠 表揚模範勞工及工作績優人員
(2 小時前) -
朝陽科大工設系第28屆畢業展「序形體-CYCLOS」見證設計的蛻變與實踐
(2 小時前) -
國泰飯店觀光事業獲第23屆金峰獎「十大傑出企業」
(2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