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30 | 周刊王

人妻控告小三與丈夫外遇,新竹地院判小三應賠5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出軌人夫分手後「主動傳訊向正宮坦白」 小三挨告遭判賠50萬元

[周刊王CTWANT]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與女同事歡歡(化名)外遇,2人交往約10個月,分手後歡歡主動傳訊告訴人妻這件事,讓她氣得對歡歡提告求償100萬元。近日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處歡歡應賠償人妻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丈夫因工作認識歡歡,2人在2023年1月間開始交往,交往期間2人曾多次發生性關係,直到同年11月才分手,2024年5月間,歡歡突然傳訊息向她「坦白」這件事,她才知道丈夫出軌,氣的她提告歡歡並求償100萬元,認為歡歡明知男方已婚但仍介入婚姻,侵害其配偶權。
法院審理時,歡歡辯稱配偶權並非憲法保障的權利,且自己在交往前根本不知道男方已婚,就算法院認為她違反侵權行為,也應考量她的身分與經濟狀況,酌情減輕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為歡歡具有一定的智識能力及社會歷練,只要稍加詢問,發現對方已婚並不難,且根據歡歡傳給人妻的訊息,顯示她在交往初期就知道男方有配偶,卻仍與人妻丈夫維持親密關係。最終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情狀,判處歡歡應賠償人妻5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延伸閱讀
最新社會新聞
-
-
竹市議員黃文政、吳國寶涉各詐領4900元 獲緩刑
(35 分鐘前) -
六龜「山城水樂園」週末開放戲水 5月限定門票500元
(47 分鐘前) -
桃園企業、基金會暖贈北榮桃分院潔膚露 肯定護理人員辛勞
(51 分鐘前) -
慈音愛心慈善會芬園分會捐贈三百多件輔具 助芬園弱勢長者行動無礙
(54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