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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 周刊王

剴剴案再現關鍵醫證 精神科醫師指幼童長期身心受創、疑曾遭性虐待

剴剴案再現關鍵醫證 精神科醫師指幼童長期身心受創、疑曾遭性虐待
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嫌將男童「剴剴」虐待致死。(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30)日續審1歲多男童「剴剴」疑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長期施虐致死案。繼台大兒童醫院主任呂立昨天出庭指出剴剴身上有42處瘀傷,今天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丘彥南出庭作證,從影像、行為與照護情境研判,認定剴剴生前明顯受到精神虐待,且可能還曾遭到性暴力,已罹患憂鬱症、創傷壓力症候群等多重心理創傷。

丘彥南指出,從檢方提供的多段影片與照片顯示,剴剴在劉姓保母姊妹照料期間,行為與眼神反映出恐懼、麻木與深層悲傷。他研判,剴剴已出現憂鬱症、適應障礙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他強調,「這樣的表現不可能是偶發性事件造成,而是長期不當對待的結果。」

除了心理症狀,丘彥南也指出,劉彩萱疑對剴剴施以極度不人道的照護方式,包括讓他站在角落用餐、於廁所進食、不穿衣物、洗冷水澡、不給玩具、不讓其與同齡兒童互動等,甚至不給予安穩睡眠環境,這些皆為精神虐待的具體表現,導致剴剴身心嚴重發展遲滯。

在交叉詰問環節中,檢察官詢問剴剴在進入劉姓保母姊妹照顧前,是否已有精神異常表現,丘彥南明確表示,「沒有異常。」他也說明,剴剴並未罹患自閉症、智能障礙、腦神經疾病等狀況,也無自傷傾向。針對剴剴嘴唇腫脹、口腔潰瘍等情形,丘彥南表示高度關切,希望釐清保母是如何餵食、使用何種器具,並質疑若剴剴不願進食,劉姓保母姊妹會採取何種方式回應,是否因此引發進一步傷害。

至於辯方律師提問「幼兒在一歲多若更換主要照顧者是否會產生心理衝擊」,丘彥南指出,幼童在1至2歲期間的確為發展依附關係的重要階段,若照顧者交接過程倉促或新照顧者未給予足夠安全感,會加劇孩子的分離焦慮與行為異常;但若照護品質良好,通常幼兒能適應變化,出現問題多與照護品質落差有關。另對於案發當時的照顧交接是否妥當,丘彥南認為資訊不足,無法斷言1小時的單獨相處是否足夠建立信任關係,但從事後情況來看,「無法確認劉氏是否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剴剴適應新環境。」

此外,丘彥南也回應國民法官詢問關於「幼兒是否會有自殘傾向」一題,他表示,有些幼兒入睡前會有撞頭等習慣性行為,但通常不會導致重大外傷,且在正常照護環境下會逐漸消退。他補充,若出現重度自傷,應審慎評估是否遭遇虐待。

在檢方提出的照片中,剴剴面容反覆出現恐懼與低落,丘研判這些特徵顯示出其處於長期情緒壓力與創傷中。他特別提到一段影片畫面,顯示剴剴坐在搖搖馬上,面對其他幼童欲共玩玩具的情境時,沒有反抗也沒有躲避,顯示出典型的憂鬱症表徵,「孩子連情緒反應都萎縮了。」

最後,丘彥南針對整體鑑定結果表示高度肯定,「有十成的肯定」,確認剴剴生前遭受長期、複雜且反覆的精神與身體虐待,絕非單一事件或誤會所能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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