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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 周刊王

陳宗彥被控接受性招待「一審獲判無罪」 本人3點聲明回應:非常欣慰

陳宗彥被控接受性招待「一審獲判無罪」 本人3點聲明回應:非常欣慰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接受業者性招待遭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業者性招待,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但台南地檢署重啟偵查,查出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2次,且犯後態度不佳。然而台南地院今(15日)判無罪,可上訴。

台南地檢署民國102年間偵辦王姓男子涉嫌妨害風化案,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時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的陳宗彥也涉入,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在104年8月31日簽結。不過全案因又有人告發,南檢事隔8年重啟調查,經過1年6個月偵辦,去年偵結起訴,以陳宗彥犯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陳宗彥打電話給市警局謝姓祕書請託王姓警官平調案,具有職務上密切關連性,是陳宗彥有實質影響力所造成,2天後由連姓業者提供陳宗彥性招待,兩者具有對價關係;至於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也在陳宗彥請託後,前後不到1小時,經發局人員即已處理好,並簽核完成,明顯對承辦人員職務上發揮影響力,且有對價關係。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起訴陳宗彥拿出的通聯紀錄,指他接受性招待一事並無積極及關連性,證據力明顯不足;王姓業者對陳宗彥請託的警職人員平調案後,陳宗彥在4個月後接受性招待的對價要求,完全不符經驗法則,也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

針對結果,陳宗彥也發表3點聲明回應:

1、感謝法官正確的認事用法,也感謝大家關心。

2、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檢察官簽結的案件,法制上根本是不應該再存在的,被起訴我深感不平。

3、獲得無罪判決,我非常欣慰,謙卑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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