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3 | 周刊王

彩虹文創公司負責人魏丕仁遭台中市府文化局怒告毀損,一審獲判無罪,文化局不服上訴又吞敗,全案確定。(圖/黃耀徵攝)
台中文化局怒告彩虹村毀損又吞敗 文創公司無罪確定

[周刊王CTWANT] 彩虹文創公司一手捧紅彩虹爺爺黃永阜,打造台中知名景點「彩虹眷村」,卻在3年前與市府續約時遭文化局無預警拒絕續約,並依合約將眷村牆面復原,卻遭文化局控告毀損、要求賠償150萬餘元。民事、刑事一審,台中地院判判文化局敗訴,文化局不服提上訴,二審毀損部分3日宣判,仍判處彩虹文創公司魏丕仁等無罪。不得上訴。
本刊先前曾報載過《失色彩虹村1/文創團隊被誣為潑漆「黑衣人」 文化局報警抓14人警局過夜》,彩虹文創公司負責人魏丕仁拿出當時與台中市府文化局簽訂的合約與相關證據指出,彩虹眷村的牆面畫作均是團隊以彩虹爺爺黃永阜的創作為基礎再進行創作,並與文化局簽下3年的認養維護契約,每年繳交60萬元的認養費用,契約中也明定「必須將房舍恢復原狀」,孰料團隊在退出眷村時只是依約將房舍恢復原狀,以便歸還場地,卻遭文化局報警怒告毀損,更被媒體指稱是「黑衣人」毀損牆面。
一審,台中地院認為魏丕仁與文化局簽訂認養維護契約,期間團隊曾對畫作進行增刪修補,且契約中也未規定眷村內不能再新增畫作,加上文化局承辦人員證稱每次前往彩虹眷村時,牆面畫作常有些微不同,而在2018年至2020年間,僅有一次看到黃永阜作畫,因此認定彩虹眷村彩繪為魏丕仁團隊所繪,判其無罪。文化局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判,判文化局敗訴,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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