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誹謗!名醫暗指前高院庭長王炳梁影響翁茂鍾案判決 判賠35萬

[周刊王CTWANT] 名醫李光輝日前涉及多起訴訟,台灣高等法院庭長、律師王炳梁親戚也捲入其中,而李醫師當時在桃園地院、智財法院審理過程中,於庭上質疑王炳梁捲入翁茂鍾案,直言其利用法官權勢影響案件的審理走向,王炳梁憤而提告,最終士林地院判李光輝賠償王炳梁20萬元,可再上訴。
此外,李光輝也於高院審理過程,影射王炳梁捲入翁茂鍾案,判決銀行協理並讓他最終墜樓殞命,質疑王炳梁動用權勢影響判決一案提起民事訴訟,而台北地院前也判李光輝賠償15萬元,最終李光輝不服想提出上訴,但因為逾期且未繳交裁判費,導致被駁回,李最終提出抗告。
據了解,李光輝與王伯綸有多起訴訟,而王炳梁為姪子,導致李光輝對王炳梁心生不滿,於2023年11月9日在高院刑事庭上直言「在場代表天明製藥的陳冠維律師,他的老師叫王炳梁,是王伯綸的叔叔,王炳梁在翁茂鍾案的時候,判決銀行協理讓他去跳樓自殺,造成司法院20幾個法官提前退休」。
當時李光輝表示,「200個法官因為沒有收過3件衣服以上的賄賂,所以繼續留在司法院,但是我個人絕對相信王律師,就前法官會利用這些仍然在位的法官,把柄在王手上,然後去控制跟主導與光輝公司相關,還有李醫師被告的各項法律,說換公訴檢察官、換法官,這個已經發生3次了,我都認為和王的事情有關」。
同年隔日,李光輝於桃園地院刑事庭內表示「詹易真跟我有些官司,詹的叔父叫王炳梁,王本人擔任過桃園地院庭長,原告這麼矛盾的事實,檢察官竟然會起訴」、「王涉及銀行協理跳樓自殺的事情,王是二審的主審法官,有200多個法官還留在司法院的系統,希望在座人員跟王都沒關係,其他的法院都是10月才換,為什麼我8月就換」。
2024年8月15日,李光輝在智財法院刑事法庭上又說「前法官王炳梁利用他有其他檢察官、法官的把柄,讓我的案子不起訴」,直指王炳梁利用權勢影響法院判決,而針對這3次的誹謗案件,王炳梁分別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向北檢提告,最終分別判李光輝賠償12萬、20萬,而北檢也於4月依3個誹謗罪對李光輝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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