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貓危機2/愛媽遭鄰長施壓達4年 崩潰吶喊:浪浪可憐、別再來了!

[周刊王CTWANT]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里年約60歲黃姓鄰長遭當地居民指控,疑似濫用職權及人脈網絡,找來議員進行關說,施壓防疫所欲將當地兩隻TNVR浪貓抓捕送往收容所。此外,黃姓鄰長也因怒氣無處發洩,將炮火瞄準當地林姓愛媽,還屢次因為貓咪問題刁難她,甚至動員大批人力到林姓愛媽住家聯合稽查,對她施壓長達4年,讓她不堪其擾,直呼「別再來了!」
林小姐多年前就投入TNVR行動,自費為街區十多隻流浪貓結紮、施打疫苗,並原地野放,所有照護行為都依照動保政策,不理解黃姓鄰長僅因不滿其替當地2隻TNVR貓發聲,竟因而屢次為難她。
「在苗栗縣11個收容所已經飽和的情況下,對於浪貓最好的方式應為配合行政院農業部推動的TNVR政策,以公私協力等方式將浪貓『結紮後原地放回』,怎料此舉卻引來地方人士不滿。」林小姐無奈地說。
她口中的「困擾」,其實是來自在地黃姓鄰長。她與動保團體指出,黃姓鄰長長期對社區貓隻與愛媽行動抱持強烈敵意,不僅多次向防疫所檢舉,還疑似在社區群組與民代管道放話,將林小姐指為「非法餵養者」、「造成環境髒亂的問題人物」。

「為了這兩隻貓就一直檢舉我!」林女表示,黃姓鄰長辯稱因為那兩隻TNVR貓與她較親近,所以應該負起責任將兩隻貓關起來。林女則駁斥TNVR政策就是絕育後原地野放,是除了將毛孩關進收容所外的另一種選擇,也是現階段零安樂政策相對好的配套措施。
林女強調,若真的是家裡養的貓跑出來並影響到黃男,她願意賠償或認錯,而不是沒來由地針對她,她也指控對方多次到動保所檢舉她,甚至在去年九月,找來地方議員、員警、清潔隊及防疫所的人員,到她家進行「聯合大稽查」,最後也查無任何違規事證。她強調,「貓狗生命就是這麼短,牠們也不願意流浪,不得已才生活在那個地方,不應該趕盡殺絕!」
「台灣毛孩子家園協會」理事長徐滿惠指出,林小姐的遭遇是地方制度在面對TNVR政策時,常陷入「政策喊推動,基層怕惹事」的窘境。當地方意見領袖如鄰長、里長強烈反對或檢舉時,行政單位大多傾向「處理掉比較快」,導致愛媽成為壓力出口。

「牠們也不願意流浪,也希望有人愛、有人養。」林小姐心痛表示,這些年來最怕不是罰單,也不是被罵,而是看到浪貓的生命及居住權沒被重視。就算將那兩隻貓抓走,也還是會有其它浪貓存在,學會和平共處才是當地居民的解決之道。
《動物保護法》第30條之1明定,政府推動TNVR時,應保障動物福利並與民間團體合作,不得任意捕捉或移置結紮放回之動物。農業部也於2023年公告,執行TNVR地點若無重大危害環境、公共衛生或安全,不應移除貓隻,否則將違反政策初衷。另外,若基層公務員未依據動保法執法,甚至配合特定地方勢力任意捕捉已結紮之動物,恐涉及濫權與違法行政。如動物因此死亡,亦可能觸犯《刑法》第277條之1的虐待動物罪。
記者致電給黃姓鄰長了解相關事宜,截稿前未獲回應。致電徐姓議員了解是否有居中關說對防疫所施壓等情況。徐議員表示「並非外界所傳,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強調沒有協助黃鄰長,是直到前兩週接到動保團體電話,才得知此事。
致電給苗栗防疫所所長張俊義,詢問是否遭到民代施壓,張說:「沒有這樣子的情況」,提到那兩隻貓未打晶片屬於無主犬貓,是收到通報後才派員去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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