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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 周刊王

桃園18歲高職男不滿被否定持刀弒母 連刺20刀一審判19年10月

桃園18歲高職男不滿被否定持刀弒母 連刺20刀一審判19年10月
桃園18歲高職生因不滿母親長期否定其人生選擇,持刀將母親刺死。桃園地方法院經國民法官審理,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月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桃園18歲陳姓高職男學生,因不滿母親長期否定其人生選擇,於2024年持刀將母親刺死。案件經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後,桃園地方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9年10月。

據桃園地檢署起訴書,2024年6月1日上午,陳男因升學及生活問題欲與母親溝通,卻遭對方拒絕,引發其強烈的被忽視與憤怒情緒。隨後他前往廚房取出一把水果刀,進入母親房間後,朝其頭部、頸部、胸部及腹部猛刺。案發後約20分鐘,陳男才報警,儘管救護人員趕抵現場並將陳母送醫,仍宣告不治。

法院審理時發現,陳男自幼患有自閉症、過動症、強迫症等精神疾病,並診斷具反社會人格傾向及情緒控管困難。

判決指出,陳男長期認為母親否定及不支持其人生選擇,因而產生殺意,並認為唯有殺害母親才能讓人生繼續。他在案發時連續刺擊母親超過20處,且多次攻擊致命部位,行為兇殘,殺意堅決,整個過程未因母親抵抗而中止。

法院量刑時考量多項因素。陳男雖非第一時間坦承犯行,但於案發後不久即坦認犯罪,且陳述始終一致,審理期間亦表達懊悔,並表示希望出獄後能完成母親生前心願。惟此案對家人造成極大衝擊,多數親屬表達難以原諒。

法院同時考量陳男無前科,曾努力打工尋求生活出路,案發前與家人關係密切,事發後亦仍對家人懷有情感,認定其仍有重返社會的可能性。

桃園地方法院最終依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9年10月。本案經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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