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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 周刊王

京華城案證人胡方瓊控「確認筆錄被催、遭疲勞訊問」 廉政署回應了

京華城案證人胡方瓊控「確認筆錄被催、遭疲勞訊問」 廉政署回應了
胡方瓊爆料,當初她被廉政署約談時,遭到疲勞訊問。(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台北地方法院昨(8)日再開庭審理京華城案,並傳喚時任台北市都委會技正胡方瓊作證,而她爆料去年7月15日被廉政署約談時,從早上9點被問到下午4點,當她想確認筆錄時,還遭催促「大姐!筆錄不要一個字一個字改」,讓她感到相當疲憊,擔心用字無法精準,讓筆錄無法確實呈現她的意思,到場旁聽的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痛批是不正訊問。對此,廉政署發出聲明回應,強調有尊重證人陳述權利,並無外界所稱「疲勞訊問」、「強塞不實內容於筆錄」之情事。

廉政署表示, 113年7月15日,廉政署依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當日上午9時11分至下午4時16分,在廉政署詢問室約詢胡姓證人,詢問過程證人皆就座應詢及全程錄音錄影,並依據刑事訴訟法與相關人權保障規範進行。

為保障證人權益及身心狀況,當日中午12時25分至13時30分,廉政署提供胡姓證人午餐,並安排其休息時間;全程亦提供飲水供其自由取用。胡姓證人於約詢期間並未提出任何身體不適或疲累無法配合詢問之情形。

廉政署強調,在15時38分至16時16分之筆錄確認階段,胡姓證人全程親自逐段審閱筆錄內容,並依其意旨調整或更正多處記載。廉政署尊重證人陳述權利,並無媒體報導所稱「疲勞訊問」、「強塞不實內容於筆錄」之情事。

廉政署指出,司法調查應奠基於證據與法律,廉政署執行調查職務一向依法行政,恪守人權保障原則,對於不實指控,將持續主動說明相關事實,避免因片面資訊誤導社會觀感。司法公信力需全民共同維護,方能確保公平正義與社會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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