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萬華私幼爆虐童「逾20人受害」 教育局:已從嚴裁處97萬元

[周刊王CTWANT] 台北市萬華區傳出某私立幼兒園教保員對幼童掐脖、猛摔,甚至強迫孩子吃其他孩子吃剩的飯,自2025年2月起至少20人受害。對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8月28日表示,教育局已逐一查看該園共約40個上課日、約320個小時之監視器影像完成調查,全案就其違法部分皆已從重、從嚴裁處累計共97萬3,500元,並強烈譴責任何違法對待幼兒的行為。
立委林月琴、議員張文潔28日上午與多位受害幼童家長召開記者會,控訴萬華某幼兒園發生虐童事件。面對質疑,教育局表示,3月10日接獲通報後,立即命當事人停職靜候調查,第一時間保存工作紀錄器影像等證據開始調查。
教育局指出,3至4月召開16次監視器調閱檢視畫面,經清查該園40個上課日、約320小時之監視器影像後,認定呂姓助理教保員不當對待幼生行為屬實,於5月上旬依規提報認定委員會作成決議,裁處呂姓助理教保員12萬元罰鍰,且2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公告於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
另外,查閱工作紀錄器發現,隔壁班2名人員涉有違法對待幼兒行為,教育局主動調查後,分別裁處其中1名郭姓助理教保員亦為12萬元罰鍰,且2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另1名蕭員處1萬元罰鍰。全案皆於5月中旬完成裁罰及公告,在違法部分皆已從重、從嚴裁處,累計罰鍰共97萬3500元。
至於家長指控,被裁罰教保員竟轉任到補習班繼續工作,教育局指出,已於15日稽查該幼兒園同址2樓、同一負責人經營補習班,確實查獲該班未陳報教職員工,並違法聘僱呂姓助理教保員為補習班教師。
由於負責人明知呂員有不當對待兒少情事,仍違法聘僱其至補習班任職,且未通報教育局,核屬情節重大,教育局依法從重裁處罰鍰共50萬元;同時也發文嚴正告誡該補習班,疑似有補教法規定不適任情事人員,補習班應依權責妥處,不得讓其入班接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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