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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 周刊王

高雄男怒踢「擋路鴨」再輾斃 法官痛批殘忍重判拘役20天罰20萬

高雄男怒踢「擋路鴨」再輾斃 法官痛批殘忍重判拘役20天罰20萬
高雄男子因鴨子擋路憤而踢打並輾斃,遭法院重判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圖/示意圖,Unsplash)

[周刊王CTWANT] 高雄市一名姚姓男子因不滿紅面番鴨擋路,竟先狠踢再騎腳踏車輾過,導致鴨子當場死亡。殊不知該鴨是陳姓女子飼養的寵物鴨,飼主發現愛寵慘死街頭心碎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姚男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

根據判決書,姚男於2025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許,騎腳踏車行經高雄市前鎮區鎮東一街時,遇到一隻黑色紅面番鴨在路上,竟心生不滿,以腳踢向鴨子後再騎車輾過,導致鴨子死亡。

陳姓女飼主發現心愛的寵物鴨慘死,憤而向前鎮分局報案。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取得11張截圖及影像光碟等證據,確認涉案人為姚男。姚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因鴨子擋路一時氣憤才動手,辯稱「只是想嚇牠」,但未獲飼主諒解。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姚男行為已涉及故意傷害動物造成死亡,同時構成毀損他人財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刑法毀損罪嫌起訴。雖然紅面番鴨市價約300元,但因其為飼主飼養的寵物,姚男行為不僅違反動保規定,也損害飼主財產權益。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事證明確,姚男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及刑法第354條毀損他人物品罪,為想像競合犯,依較重的傷害動物罪處斷。法官痛批姚男行徑殘忍、態度輕率、欠缺尊重生命觀念,判處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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