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肇事翁家屬「拋棄繼承也難免責」 法院可指定遺產管理人
新北市三峽區發生的重大車禍案,造成3死12傷的78歲肇事者余文正,於5月31日在板橋亞東醫院傷重不治。外界關注死者家屬若拋棄繼承,被害人求償權益是否受損,法界人士指出即便余文正的家屬真的拋棄繼承,仍有多種求償管道。

余文正的家屬即便拋棄繼承,法院仍可指定「遺產管理人」,圖為車禍發生瞬間。(圖/中天新聞)
根據實務經驗,即使肇事者死亡,被害人及其家屬仍可循法律途徑求償,據《聯合報》的報導,律師陳彥价表示,若余姓老翁的家屬全數拋棄繼承,被害家屬可就民事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同時請求法院就余翁遺產指定「遺產管理人」。法院將函請當地律師公會推派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在訴訟中作為被告,由民事庭判定賠償金額。

余文正的家屬即便拋棄繼承,法院仍可指定「遺產管理人」,圖為警方在加護病房外戒畫面。(圖/中天新聞)
一名不具名民事庭法官解釋,若家屬選擇限定繼承,將僅需在繼承所得遺產範圍內償還被繼承人債務。舉例而言,若繼承人繼承100萬元遺產,但被繼承人有500萬元債務,繼承人只需就繼承的100萬元進行償還,此制度目的在避免「父債子還」的不合理狀況。
有司法官建議,考量此次車禍造成重大傷亡,若余翁家屬能出面繼承並在遺產範圍內進行賠償,將是最快速且對被害人、社會負責的處理方式。
實務上已有多起被告死亡後仍進行民事求償的成功案例。包括桃園一起性侵案件中,被告在審理過程中死亡,因其子未及時拋棄繼承,法院判決需賠償被害人40萬元。另一起租屋處輕生案例中,房東主張房價減損提告,法院判決死者父母需賠償2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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