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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 中天新聞

台中男嬰剛出生遭「溺斃丟古井」 生母重判11年2月、父6年半

台中東勢一對情侶在2023年產下男嬰後將其溺斃並棄屍古井,事後2人良心不安向警方自首,全案才曝光。台中地方法院9日宣判,生母柯姓女子依殺人罪及遺棄屍體罪判刑11年2月,謝姓男子則判刑6年5月,可上訴。


台中男嬰剛出生遭「溺斃丟古井」 生母重判11年2月、父6年半
台中古井嬰屍案今日一審宣判。(圖/中天新聞/資料畫面)

根據檢警調查,謝姓男子與柯姓女友從大學時期開始交往,兩人在東勢租屋同居。柯女於2022年10月發現自己懷孕,隔月產檢時已確認胎兒滿13週。由於謝男考量經濟狀況想拿掉孩子,但柯女想留住小孩,兩人多次為此爭吵,後來謝男搬到石岡租屋。

2023年5月26日晚間,柯女羊水破裂後通知謝男,當晚10點多在浴室產下一名健康男嬰。然而,兩人最後決定不留下孩子,謝男將男嬰放入滿水的浴缸內溺斃,隨後將嬰兒連同胎盤裝入大型塑膠袋,並在隔天把整袋遺體丟入租屋處後方的水井中,過了一年後,2人因良心不安,而向警方自首。

柯女出庭時指控謝男是「恐怖情人」曾逼迫她吸食瓦斯,還會用不雅照片、影片恐嚇她。不過,柯女也表示,自己總是一再心軟原諒對方,才不小心有了孩子。謝男則稱,兩人情投意合,雖然事後與他人再婚,但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柯女在案發後3度翻供並抗辯,為自己的行為狡辯、卸責,因此遭檢方具體求刑10-12年。對於謝男,檢方認為雖然犯後態度良好,但當時有能力扶養卻親手溺斃嬰孩,因此求刑7年2月至8年8月。

台中地院今天(9)日宣判,柯女依殺人罪判10年8月、遺棄屍體罪8月,應執行11年2月;謝男則依殺人罪判6年2月、遺棄屍體罪7月,應執行6年5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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