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賣環境用藥違規最高罰30萬 彰化環保局提醒3不原則
【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電商交易雖便利,但環境用藥販售須符合法規,彰化縣環保局統計,今年查獲14件違規案例,違規者最高恐遭罰30萬元,主要違規類型包括無證廣告環境用藥、販售來路不明產品及轉售國外帶回的環境用藥。環保局提醒民眾遵守「3不原則」—不刊登、 不亂買、不推薦,並提供官方查詢系統,確保合法購買與使用。
現今電商平台買賣十分便利,但並非什麼商品都能賣,許多民眾為了貼補家用,還沒賺到利潤回本,就先被罰6萬。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統計113年查獲違規件數14件,相較去年度查獲35件已有顯著下降,另統計近年被罰主要原因有3點:1.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就刊登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2.販售來路不明的無環境部核准字號「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偽造環境用藥);3.從國外帶回後用不完的環境用藥至網路刊登廣告販賣。
環保局再次提醒民眾,殺蟲劑、殺蟎劑、殺鼠劑、殺菌劑及其他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之藥品,沒有取得環境用藥販賣許可證照,不要上網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法廣告環境用藥,經查獲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請民眾堅守環境用藥廣告的「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只需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如有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另外,該網站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s://topic.moenv.gov.tw/evsu/mp-8.html),民眾可透過網站獲得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彰化縣環境保護局(04)7115655分機114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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