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襲擊嘉義 災害救助辦法報你知

【互傳媒/記者 張學宜/嘉義 報導】丹娜絲颱風撲台,從嘉義縣布袋鎮登陸,造成多處傳出房屋毀損災情,各鄉鎮市公所依受災狀況開設收容所安置居民。因颱風影響部份居民餐飲與生活需求問題,嘉義縣政府也啟動關懷機制,並聯絡慈濟基金會準備福慧床,提供受災鄉鎮,關懷受災民眾。

▲道路上路樹倒塌一排影響行車。(民眾提供)
縣長翁章梁指出,颱風過後各地都有傳出災情,災害應變指揮中心將持續關注各鄉鎮災情,而各局處將持續通力合作,也感謝各公私協力,一起度過難關。
嘉義縣社會局提醒,依災害救助相關規定,民眾如有因災造成住屋淹水或毀損,經實地勘查,可申報災害救助金。相關災害救助規定如下:
一、死亡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
(一)因災致死者。
(二)因災致重傷,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死亡者。
(三)因災害而失蹤,經法院依本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為確定其死亡之裁定確定者。
二、失蹤救助:因災致行蹤不明者。每人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
三、重傷救助: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之日起十五日內(住院期間)所發生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金額者。每人發給新臺幣十萬元。
四、安遷救助:住屋因災致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每人發給新臺幣2萬元(戶籍所在及實際居住,最高5口10萬元)。
五、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除以上四點外,另有住戶淹水救助:實際居住住屋因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非屬獨立而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應依其事實認定。住屋因水災淹水屋內達50公分以上,每戶5,000元。
民眾可至社會局網站下載災害勘查表申辦,如有任何疑義可就近至居住地鄉鎮市公所洽詢,或電洽嘉義縣社會局05-3620900分機2618或2600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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