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車頭燈太火熱 幸英雄巡邏經過即時滅火
【記者 鄭瑞芳/台中 報導】驚險時刻幸好英雄即時出現!臺中南區一輛18年的老車開在半路上車頭突冒火煙,車主手忙腳亂只靠瓶裝水想滅火,還好這時巡邏員警剛巧經過發現,宛如電影場景般緊急出手,迅速用滅火器控制住火勢,成功化解危機避免釀成更大的災情,讓民眾直呼「有警察在真好!」。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巡佐蔡嘉仁、警員莊振和日前晚間1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於行經南區復興路與工學路口時,發現一輛黑色的自小客車停在路旁,車前的引擎蓋已被打開,而右前方的大燈處正在起火冒煙,只見車主在一旁手忙腳亂,杯水車薪地拿著瓶裝水想要滅火,員警當機立斷立即下車,勸阻車主勿再靠近車輛,同時通報消防人員到場協助,並拿出巡邏車上預置之滅火器滅火,將車頭前方竄出的火勢先行撲滅,避免意外事故擴大。
▲警消合力順利撲滅火勢成功阻防災難發生。
經警方瞭解,該輛自小客車雖已是18年(2006年出廠)的老車,但杜姓車主(男、39年次)均有定期保養,平時亦無其他異樣,當日杜男駕車行經事發地點時,突然發現車頭正在冒煙,靠邊停下查看疑似為車燈電線走火,沒想到打開引擎蓋後火勢越變越大,幸好在事故發生的當下員警剛好經過,緊急應對妥適處理,隨後消防人員也抵達現場,持續朝車輛噴水幫助車輛降溫,經警消合力順利撲滅火勢,過程中無任何人員受傷,成功防止一場災難的發生。
警方呼籲,開車上路前應先行檢查車況是否正常,平時應定期檢查保養車輛,並多注意電線及電器等設備之檢修,才能確保行車平安,若行駛中發現車輛有異狀時,應立即將車輛停放至安全處所,切勿逞強硬開上路,若遇緊急情況時亦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全力以赴提供協助,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照片記者鄭瑞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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