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現場」漏了這一步 落地安全帽讓肇逃現形

【記者 鄭瑞芳/台中 報導】以為把機車扶回原位,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現場?殊不知,少了一頂安全帽,反而成了留下關鍵破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曾科元日前下午1時許,獲報前往南區五權南路一處巷弄處理交通事故。38歲楊姓女子向警方表示,她將機車停放在現場後前往附近辦事,約1小時後準備離開時,卻發現其中一頂安全帽掉落地面,仔細檢查車身更出現多處損傷,懷疑愛車遭人擦撞,現場卻沒留下任何聯絡資訊,遂立即報警求助。

▲小客車從巷內左轉駛出時,不慎碰撞路旁停放的機車,連同車上兩頂安全帽也被撞得滾落地面。
員警到場後仔細查看周邊環境,並在民宅屋主熱心協助下取得監視器影像,順利還原事發經過。畫面顯示,一輛小客車從巷內左轉駛出時,不慎碰撞楊女停放的機車,連同車上兩頂安全帽也被撞得滾落地面。駕駛停車後將機車扶起,試圖把現場「還原」,卻遺漏了其中一頂安全帽,也讓楊女返現場後立即察覺異狀。
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不到1小時便鎖定肇事車輛,並通知肇事的48歲王姓女子前來說明。王女坦承,當時駛出巷口時聽到聲響才察覺撞倒機車,因趕著載家人出門,將機車扶起後便離開,未仔細查看對方車輛受損情形。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王女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

▲女子發現安全帽掉落地面,車身更出現多處損傷,懷疑愛車遭人擦撞,遂立即報警求助。
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肇事逃逸者,並得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大小,都應立即停車、報警並留在現場配合處理,切勿認為「沒人受傷、車子也扶好了,應該沒事」,便逕自離開,以免原本的小擦撞,因未依規定處理而衍生後續法律責任。(照片記者鄭瑞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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