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受綠能業者賄賂 新北地院裁准雲縣議長黃凱收押禁見
記者陳致愷/綜合報導
新北檢調在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住處查扣現金、名錶等物/陳致愷翻攝
最高檢察署與調查局、廉政署規劃檢察機關首波「靖平專案」,自6 月 25 日至 7 月 5 日止,由臺北、新北、雲林及嘉義地檢署強力掃蕩綠能掃黑肅貪案件;繼6月25日雲林地檢查獲前鄉長勒索綠能廠商案,及台北地檢查獲前立委辦公室主任收賄施壓政府機關案,本週嘉義地檢署查獲嘉義縣義竹鄉公所曾姓建設課長索賄綠能廠商,新北地檢署查獲雲林縣議長黃凱向太陽能廠商收賄護航。目前獲准羈押禁見雲縣議長黃凱、前鄉長、鄉公所公務員及白手套等共4人。
最高檢察署新聞稿指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周懿君指揮新北市調處,偵辦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於擔任議員期間,向太陽能廠商收賄,並藉議員職權,向官員施壓協助業者取得電業執照案。
7月4日新北市調查處出動調查官111人次,同步搜索雲林縣、新北市、臺北市、臺南市、新竹市之黃凱及廠商住所、辦公室等40處,查扣現金不法所得現金232萬、BMWX6及LEXUS休旅車各1輛、名錶、首飾及名牌包等物。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黃凱涉案情節重大,於今(5)日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已裁准黃凱收押禁見。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雯璣、檢察官江炳勳及陳亭君指揮嘉義縣調站,偵辦嘉義縣鄉公所建設課曾姓課長涉嫌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向綠能廠商要求賄賂或不正利益案件,7月2日同步搜索曾姓課長住所、辦公室及其友人住處等4處,查扣相關事證,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其涉貪情節重大,7月3日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最高檢察署表示,將持續規劃靖平專案第二階段「綠能掃黑肅貪」。呼籲涉犯綠能貪瀆不法之行賄廠商如勇於自首,儘速檢舉不法官員,檢察機關將依證人保護法(污點證人)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減輕或免除其刑;已收賄之公務員及民代等勿心存僥倖,請儘速向各地檢署自首,或轉任污點證人,並交出不法所得,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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