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16°
( 16° / 15° )
氣象
2025-01-08 | 台灣好新聞

北港農會職員涉挪用公款近1.2億 5人收押禁見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北港農會職員涉挪用公款近1.2億 5人收押禁見
雲林檢警6日前往北港農會等15處搜索/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縣北港鎮農會翁姓女會計,從 104年12月至113年2月間與另7名職員合作,涉嫌透過人頭帳戶挪用農會資金共近1億2千萬,雲林檢警6日前往北港農會等15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通知被告及證人共21人到案說明,其中王男、蔡女等5人聲押獲准,翁女則在去年7月病逝;北港農會表示,虧空款項已補足,不影響會員與客戶權益。

雲林地檢署指出,雲林縣調查站去年接獲情資,雲林縣北港鎮農會職員有共同挪用農會大額款項情況,經初步查證後,認為情資可信,遂報請本署指揮偵辦,經指派曹瑞宏檢察官進行偵辦,指揮雲林縣調查站及雲林縣警局北港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調查。

檢警調查,北港鎮農會去年7月病逝的翁姓女會計,在104年12月至113年2月間,因執掌北港鎮農會「存放行庫-合儲」內帳工作,與王男、蔡女等7人,以協助製作不實支出傳票方式,將農會資金移轉至翁女所實際掌控的數個人頭帳戶內,再製作取款憑條,將款項從人頭帳戶內提領出來,陸續自北港鎮農會挪出款項作為己用,共計挪取1億1,984萬4,668元,之後翁女等人再陸續將款項回補,迄今已回補9,249萬9,111元,以此方式損害農會信用部的財產。

經蒐證完備,於今(114)年1月6日上午,由曹瑞宏檢察官親自帶隊至北港鎮農會等15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通知相關被告及證人共21人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北港鎮農會職員王男、蔡女、黃女、曾女、張女、吳女、蘇女等人均涉嫌農業金融法第39條第1項之農會信用部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信用部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信用部之財產等罪嫌。

因涉案人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係五年以上重罪,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其中王男、蔡女、黃女、曾女、張女等5人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於1月7日裁定羈押禁見獲准;而吳女、蘇女2人無羈押必要,分別予以10萬元、5萬元具保。

北港鎮農會指出,在病逝的翁姓女會計去年請病假期間,發現帳目有問題即主動通報,並對其財產聲請假扣押,因挪用的款項為農會公款,與客戶無關,不影響客戶權益,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雲林縣農業處表示,已派遣輔導人員進駐北港農會,協助穩定金融秩序,並請農會依規定通報相關主管機關;農業金融署則以農會未落實內部控制規定,依銀行法裁罰50萬元。

更多新聞推薦

6成不支持大罷免 羅智強警告民進黨:別站在民意對立面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