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鴨誤闖變電廠嬉戲不歸|警民合力巧妙引導助團圓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日前接獲一起特殊的報案,民眾表示有「鴨子飛進北屯路某事業機構內」,希望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員警仍迅速趕赴現場,協助解決這起獨特的「尋鴨」事件。
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一群人圍在台電變電廠的鐵門外,焦急地向內張望,似乎在尋找某樣重要的東西。經了解,26歲的廖姓男子解釋,他們一家人當晚8點多帶著寵物柯爾鴨「伊比」在住家附近散步,不料伊比忽然展翅飛起,越過變電廠高高的圍牆,進入廠區內。由於當時變電廠員工已下班,廠區內無人值守,廖男一家人無法進入,只能在外無奈張望。
廖男一家隨即拿出飼料,試圖吸引伊比飛回,但伊比對飼料毫無興趣,反而在廠內與兩隻浪貓玩耍,似乎享受著「冒險」帶來的新鮮感,完全無視主人的呼喚。眼看已過去近兩小時仍無法將伊比引回,無奈之下,廖姓飼主撥打110報警求助,並尷尬地向警方表示,雖然知道尋找寵物並非警方職責,但希望能獲得協助。
員警了解情況後,為了確認伊比的位置,決定以手電筒照射廠區。出乎意料的是,伊比立刻被燈光吸引,搖搖擺擺地朝光源方向走來,似乎對這陌生的環境仍有些不安。在員警的引導下,伊比逐漸靠近圍牆邊,最終成功被主人抱回懷中。整個過程僅花費5分鐘便順利解決,讓廖姓一家如釋重負,抱著心愛的寵物伊比頻頻向警方致謝。
中市警五分局提醒飼主,依照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在出入公共場所時,應有七歲以上人士伴同,以防止寵物走失或發生意外。此外,依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飼主若疏於看顧或牽繫,導致寵物在道路上奔走而妨害交通者,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因此,飼主外出時應依據寵物的體型和種類,使用鏈繩、箱籠等防護措施,確保自身及寵物的安全。
這起「尋鴨」事件最終以警方巧妙引導和飼主的細心看顧劃下完美句點。警方表示,市民如遇困難時,無論情況多特殊,都可向警方求助,警方將以積極熱心的態度回應民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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