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警分局長林大為親上警廣|暢談喪屍菸彈危害與防詐觀念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長林大為今(8)日受邀參加警察廣播電臺臺中分臺「945會客室」直播專訪,針對近期警政新知與民眾關心的議題進行分享。專訪開場,林分局長先介紹即將於11月30日上路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修法」以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被列為第三級毒品的相關情形,並進一步說明警局在執法方面的最新成效。
林分局長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自2022年11月30日修法後,針對車主提供了兩年補掛車牌的緩衝期,而此期限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屆時,若車主仍未完成補掛車牌而遭警方攔查,將面臨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的罰鍰,並有可能被強制移置保管車輛。林分局長提醒民眾務必在期限前完成車輛掛牌,避免影響日常用車權益。
針對已於今年8月被行政院公告列管為第三級毒品的依托咪酯,林分局長進一步說明,依托咪酯原為手術中使用的鎮靜麻醉藥物,需專業醫師操作及控制劑量。然而,近期不肖人士將此藥物摻入電子菸彈中販售,使施用者出現意識混亂、昏迷甚至身體顫抖、無法站立等嚴重症狀,被形容為「喪屍」般狀態,對身心健康危害極大。林分局長強調,警方目前已加強與各地檢署、刑事局聯合辦理專案掃蕩行動,以防制這類毒品對民眾生命安全的威脅。
在交通執法方面,豐原分局持續落實「加強取締、頻繁宣導、工程改善」三大策略,針對轄區內不合理道路交通工程進行查報。今年度已提報85件交通工程改善事項,其中包括行人穿越線退縮2件及標線斑駁繪製35件。針對「取締酒駕」、「噪音車」等執法行動,分局亦有相當成效,有效降低交通事故與違規行為的發生率。
此外,豐原分局在打擊詐騙方面亦成效顯著。林分局長表示,截至今年9月份,分局透過「警銀聯組」成功攔阻詐騙金額達新臺幣8,807萬元,防詐宣導方面則在今年警察節舉辦「畫出真相•戳破詐騙」反詐騙繪圖徵稿活動,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首次結合文化中心舉辦藝文展覽。藉由此類活動,警方希望能提升民眾的防詐意識,使詐騙防制觀念從學生時期開始扎根,進而建構更安全的社會環境。
林分局長補充,今年1至9月統計的詐騙手法前三名分別為假投資詐欺、假網拍詐欺及假冒名義詐欺。建議民眾應慎選合法的投資管道與購物平台,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10、165反詐騙專線或直接前往派出所諮詢查證。警方將持續強化打擊犯罪與宣導,守護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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