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民眾安全強化駕駛意識|警推動大型車交通安全教育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大型車交通事故因其傷亡嚴重性,常引起社會關注。針對中鹿公共汽車客運公司今年發生144件交通事故的情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於26日派員至該公司舉辦交通安全教育講習,與駕駛員面對面溝通,強調安全駕駛的重要性,期望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率。
警方針對大型車駕駛員進行實地宣導,特別提醒行經路口時必須採用「指差確認」的方式,即先注意路口車輛動態,再觀察周邊行人情況,做到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安全第一。警方指出,駕駛應熟悉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的使用,該系統能有效減少視野死角,確保行車安全。若未依規定裝設視野輔助系統,汽車所有人將面臨新臺幣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的罰鍰;系統無法正常運作且未於行車前改善者,將再處以9,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並要求參加臨時檢驗。警方呼籲駕駛在每日行車前務必檢查設備,確保功能正常。
針對近日一輛公車於中清路下坡路段疑因煞車失靈自撞分隔島,造成3名乘客受傷的事故,警方特別提醒駕駛人,大型車行經長下坡時應使用低速檔,以減少煞車過熱導致失靈的風險。這一安全操作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保障駕駛與乘客的生命安全。
統計顯示,臺中市113年1至11月間大客車發生交通事故共875件,其中公車事故達583件,占比高達66.6%。這些事故共造成255人受傷,其中僅公車事故就導致193人受傷。面對如此高的事故比例,警方正加強針對大型車超速、未依規定轉彎、闖紅燈等易肇事行為的稽查與取締,期望藉由嚴格執法遏止違規行為。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鄭鴻文強調,行人交通安全是警隊工作的重點,呼籲大型車駕駛養成「人本交通、停讓文化」的駕駛習慣。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路口時,應先暫停並進行指差確認,確認安全後再通過。此外,行駛過程中應避免爭道、搶快或超速,並於下坡時使用低速檔,以預防事故發生。
警方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教育宣導與強化稽查相結合的方式,降低大型車交通事故發生率,保障用路人安全。透過駕駛人與警方共同努力,期望能打造更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讓市民安心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減少因交通事故帶來的憂慮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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