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網拍帳號跨境洗錢 刑事局逮10人再查獲大量仿冒品
【警政時報 鄭元毓、徐煜勝/綜合報導】
刑事局近日破獲一個跨境洗錢集團逮捕10名嫌犯,該集團大量租用網路拍賣帳號販售山寨商品,非法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3億元,不法獲利超過600萬。檢警同時查獲大量仿冒商品,對智慧財產權及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刑事局調查發現,張姓嫌犯設立多家公司,向不特定民眾租用並經營網路拍賣帳號。張嫌夥兩間公司,一間負責招攬民眾,另一間負責收取獲利款項,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及《商標法》等罪。
專案小組在蒐證完備後,向新北地檢署及法院聲請核准拘票及搜索票。於今年6月12日,警方同步搜索了5處公司據點及13處住處,拘提張嫌等10人到案。所有嫌犯隨後被移送至新北地檢署複訊,分別以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
刑事局指出,本案嫌犯以營業獲利1%至2%的代價,加上2,000元的服務費與民眾簽約租用帳號,隨後將帳號交由大陸合作商及不明大陸人士經營,共計有290個網路帳戶涉案。自113年1月起,該集團總營業額已逾新台幣3億元,不法獲利逾新台幣600萬元。警方並在桃園市蘆竹區查獲一處從大陸進貨的劣質仿冒商品倉庫,起出百餘件商品,均涉嫌侵害知名品牌商標權。
專案小組調查指出,張嫌等人為避免自身公司獲利龐大引起調查,另指示他人成立人頭公司以分攤金流。本案嫌犯分工細膩,僅透過旗下業務在親朋好友間相互推銷,取代網路推廣方式。為避免檢警察覺,公司內部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並利用公司作為外殼與民眾簽訂三方合約,使民眾無法得知帳號最終落入何人操縱。此舉規避了洗錢防制規範,並促使中國商家將低價劣質違禁商品傾銷至台灣,構成國安危機。

刑事警察局在此呼籲民眾,出租、出借個人帳號絕非無害賺外快的好機會。凡無正當理由交付或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無論是金融機構帳戶或綁定金融帳戶的第三方支付帳戶,均已觸犯《洗錢防制法》。全國警察機關將持續加強查緝相關案件,以確保我國金融秩序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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