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暴力壓制「言論自由」遮掩真相 請朝野攜手推動加重對媒體侵害刑責入法
【包克明/專欄】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日前遭人持辣椒水攻擊,再次揭開新聞從業人員處於高風險環境的事實。回顧歷史,1995年暑假台中《台灣時報》包克明、《聯合報》蔡政欣也曾在街頭遭歹徒伏擊受傷,當時引發社會震撼,甚至驚動省長宋楚瑜親赴醫院探視,媒體界更發起台灣新聞史上最大規模的連署行動。

然而,如今30年過去,媒體人遭受暴力的風險仍未真正解除。面對愈發猖狂的攻擊事件,無論肇因於政治立場、報導內容或輿論風向,政府掌握國家機器,應以前瞻視角正視問題,儘速推動「針對媒體從業人員施暴行為刑責加重」之立法,將「反媒體暴力」寫入法典,還新聞自由一個堅實保障。
新聞自由是民主根本,媒體安全是制度底線
新聞自由為《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明文保障的基本人權,是人民知的權利所延伸。媒體不僅僅是資訊傳遞者,更是社會監督者與公民知情權的守門人。民主國家理應營造媒體能不受壓力地自由採訪與報導的環境,而非讓記者在街頭面臨攻擊風險,任憑暴力蠶食第四權的尊嚴。當新聞工作者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民主制度的防線也將隨之崩潰。唯有建立媒體專責保護條款,強化法治下的新聞安全,才能讓記者無懼壓力,持續為發掘真相而戰。
不論立場,暴力皆應譴責——我挺李正皓
「媒體是永遠的反對黨」。新聞從業人員的職責並非討好輿論,而是接近真相、監督權力。對於任何持不同觀點的媒體人,即便立場各異,我們也應一致譴責暴力。李正皓遭襲,不只是某個媒體人的危機,更是整體新聞安全的警訊。我們不需全盤認同他的發言,卻必須堅決捍衛他不被暴力侵害的權利。
正如伏爾泰所言:「我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不只是理想,而是每一位媒體從業人員、新聞圈的共同信念。身為新聞工作者,同時也是1995年台中記者遇襲的受害人之一,我聲明力挺李正皓,為他發聲,也為新聞自由與媒體尊嚴發聲。
同時,謹此也要向全體國人呼籲,「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是民主國家的兩大基石,保障國家未來發展的命脈,亡羊補牢,時猶未晚,全面檢討黑手箝制,加速推動「加重對媒體侵害加重刑責」入法,此其時矣!
警政時報立法院召集人包克明經歷: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中文系文藝創作組畢業
太平洋日報台中市政記者
台灣時報台中縣警政記者、省政記者
中央日報台北市警政記者、司法記者
中華日報台北市警政記者、政治記者
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連戰隨行採訪記者
獨家報導副總編輯
香港東方日報駐台記者
美國新高地新聞社駐台記者
警政時報 立法院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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