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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 | 新頭條

嘉義縣丹娜絲風災補助開放申請 八大方案一次看懂

嘉義縣丹娜絲風災補助開放申請 八大方案一次看懂

記者蔡佳坊/嘉義報導


為協助鄉親儘速恢復災後生活,嘉義縣政府持續調整丹娜絲颱風災損相關補助與慰助標準,近期更增列「未設籍災民安遷救助」及「車輛損壞慰助」等新項目。各類補助申請期限不盡相同,請民眾密切關注縣府官網公告,或逕洽當地鄉鎮市公所了解最新申請資訊。


針對丹娜絲颱風災損八大救助與慰助標準如下:


一、死亡失蹤救助:每人發給80萬元(中央慰問金20萬元、地方20萬元、賑災基金會40萬元)。


二、重傷救助:每人發給25萬元(中央慰問金5萬元、地方10萬元、賑災基金會10萬元)。


三、租屋賑助:每人每月最高3千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最多3人為限,期間最多6個月。


四、安遷救助、慰問金(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設籍嘉義縣並實際居住每人發給3萬元(縣府2萬元、賑災基金會1萬元,最高每戶5人共15萬為限);未設籍嘉義縣並實際居住於縣內,每戶發給2萬元。


五、中低收入戶屋損慰問金:中低收入戶每戶1萬元,低收入戶每戶1.5萬元。


六、家園復原慰助金(屋頂及外牆損壞程度):未達20平方公尺(坪數未達6.05坪)每戶發給5千元,超過20平方公尺未達100平方公尺(坪數6.05坪~30.25坪)每戶最高5萬元,超過100平方公尺(超過30.25坪)每戶最高10萬元。


七、車損慰助(車輛泡水或外力毀損):汽車(含大型重機)最高5千元,機車(含微電車)最高2千元,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修理單據等。


八、賑災基金會:因災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每人2萬元。


縣長翁章梁表示,丹娜絲颱風重創嘉義縣,中央及地方加速整理家園,也不斷開會,希望在經濟上協助鄉親,整理與重建的路還需要鄉親一起努力與體諒。


凡符合最新補助資格的鄉親,請按公告的行政程序提出申請。


https://www.cyhg.gov.tw/News6.aspx?n=18&sms=1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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