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司登記數破7.4萬家 經發局籲企業主選擇適合商業組織
截至今(114)年6月底止,全國公司登記家數80萬776家、商業登記家數99萬5180家,其中桃園市公司登記家數7萬4139家,高於商業登記家數6萬9317家。一般人印象中,多認為公司組織較之商業組織更為體面高級,其實二者並沒有高下優劣之分,對於企業主而言只有合適與否的問題。

桃園市經發局指出,獨資、合夥商業,是坊間民眾作小生意營生普遍採用的商業組織,人合性最濃,運作最富彈性,商業設立登記乃至歇業登記手續也相對簡便,缺點則為負責人、合夥人對商業債務須負連帶清償責任,其次商業並無法人格,無法作為不動產登記權利人,以及不利於日後往大型化發展。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可以登記為不動產權利人,其組織及運作頗為複雜,強制禁止規定及罰則也較多。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負有限責任,登記資本額應確定真實,並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任何虛列資本或抽逃出資的行為,都要負擔刑事責任。公司結束營運,除了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解散登記外,還要再向法院聲報清算完結,公司法人格才算真的消滅

經發局也提到,獨資、合夥商業,非常適合中小微型事業採用,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架構為大眾公司設計,較適合有眾多股東之大型企業,中小企業則可選擇有限公司或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若要兼具公司及商業二者優點,還有一種具有法人格的有限合夥組織可供選擇,不過由於國人對這種商業組織還不熟悉,有限合夥114年6月底全國登記家數僅202家。
經發局提醒企業主,宜打破迷思,針對自身需要及未來發展,選擇真正適合自己的商業組織經商營利,以避免小孩穿大衣的窘境發生,企業主如對商業組織採擇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經發局詢問03-332-2101轉5154~5155、5166~5168或親臨公司登記櫃檯洽輪值會計師免費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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