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4 | 桃園電子報

桃園市環保局暨所屬機關在環保行政園區二樓階梯教室舉辦「114年陽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精研習」。圖:環保局提供
![桃園環保局舉辦陽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講習 落實廉能精神]()
此次課程聚焦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圖: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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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公務員從實務操作中辨識灰色地帶,確保行政中立。圖: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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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環保局舉辦陽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講習 落實廉能精神

桃園市環保局暨所屬機關於昨(23)日下午在環保行政園區二樓階梯教室舉辦「114年陽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精研習」,共有來自各科室55位公務員參加。此次課程聚焦於今(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以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透過法令解析與實務案例,協助公務員掌握最新法規精神,避免違法風險,進一步落實廉能與公正的行政文化。

環保局指出,此次特別邀請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專員劉維倫及市府政風處秘書鄧力豪擔任講師,課程內容涵蓋利益衝突定義、迴避規範、不當利益禁止、補助與交易限制及裁罰機制。講座除剖析日常行政常見的利益衝突案例外,也延伸至採購審查、標案決標等常見風險情境,協助公務員從實務操作中辨識灰色地帶,確保行政中立。

針對《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講師特別說明揭弊者享有身分保密、人身安全、工作權保障及責任減免四大權益,並透過實際舉報流程示範,讓大家理解如何透過合法、安全的管道揭發不法。環保局認為,該法不僅是廉政體系的重要里程碑,更是鼓勵公務人員勇於舉發不法、守護公共利益的關鍵保障,對於深化誠信文化具有長遠意義。
環保局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廉政教育,落實揭弊舉報與內部聯絡制度、定期宣導與跨單位協作,建立暢通、安全的揭弊環境,確保公務員「敢於揭弊、無後顧之憂」。市府團隊也將以實際行動落實陽光法案精神,打造誠信、公正、廉潔的行政環境,讓法治精神在日常業務中真正落地生根。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環保局舉辦陽光法案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講習 落實廉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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