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9 | 桃園電子報

桃園市政府優先擇定於A20、A21站及中壢體育園區整開區等捷運場站周邊地區實施可負擔住宅。圖:都發局提供
![桃園「可負擔住宅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 A20、A21與中壢體育園區首波實施]()
桃園市府將透過整合社宅與可負擔住宅,讓不同居住需求的市民皆能共享最優質的城市機能與生活環境。圖:都發局提供
![桃園「可負擔住宅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 A20、A21與中壢體育園區首波實施]()
桃園市府同步推動「社會住宅」與「可負擔住宅」,全力為青年及婚育家庭打造從「租屋」到「購屋」的完整安居階梯。圖:都發局提供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可負擔住宅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 A20、A21與中壢體育園區首波實施
桃園「可負擔住宅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 A20、A21與中壢體育園區首波實施

桃園市政府推動可負擔住宅政策,已研擬《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於本(4)月15日經市政會議正式通過並送請市議會審議;同時結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策略,優先擇定於A20、A21站及中壢體育園區整開區等捷運場站周邊地區實施,其中中壢體育園區內中運段50與235地號兩處社宅於本月13日完成發包,市府將透過整合社宅與可負擔住宅,讓不同居住需求的市民皆能共享最優質的城市機能與生活環境。

都發局表示,中運段50與235地號兩處社宅規劃為地下3層,地上12、13層建築,總樓地板面積分別約1.22萬坪及1.11萬坪,工程總經費合計約50億1000萬;未來將分別提供328戶及306戶住宅,規劃一房型、二房型及三房型,另也保留一定比例(約5%)的無障礙房型,滿足不同族群與年齡層的居住需求。建築本體設計也一定符合能效1+等淨零碳排的多項標章,預計在今(115)年底開工,119年完工。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此次發包的社宅位置鄰近捷運綠線延伸中壢線G26站及中壢車站,附近更有規劃中的中壢大巨蛋,區位條件極佳。此外,兩處社宅亦納入公托中心、身障者服務中心及社會局南桃園服務據點等多項公共服務設施,持續強化在地社會福利量能,落實全齡照顧與社會支持體系,與周邊鄰里連結,使社會住宅成為地區生活核心。
市府同步推動「社會住宅」與「可負擔住宅」,全力為青年及婚育家庭打造從「租屋」到「購屋」的完整安居階梯,透過整體規劃,緊密結合居住與交通機能,逐步實現「站站都有家」的都市願景。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可負擔住宅條例」草案送議會審查 A20、A21與中壢體育園區首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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