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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 上報

嘉市美女議員戴寧涉詐助理費二審認罪 年底前願繳回不法所得431萬

嘉市美女議員戴寧涉詐助理費二審認罪 年底前願繳回不法所得431萬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一審時遭判10年6月,沒收431萬多元不法所得。全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天(25日)開庭審理時,戴寧則一改無罪主張,坦承知道有些助理是掛名,並會在12月底前繳回不法所得431萬元。

戴寧2022年被嘉義地檢署指控,自2010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涉嫌詐領518萬元助理費,同年3月遭羈押禁見,9月交保,嘉義地方法院一審時認定,她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

台南高分院今天傳喚戴寧胞弟以證人身分出庭,他證稱曾任8屆的議員父親戴建三,因2005年涉賄選被判有罪,以親情壓力逼姊姊戴寧從台北回嘉義接棒參選,但戴寧不願意放棄在台北打拚5年的成果,最後在2008年父親下最後通牒,揚言斷絕父女關係,戴寧才被迫回嘉義參選。

戴寧胞弟也說,戴寧過去沒有從政經驗,都是以父親當議員模式來僱用助理或公費助理,直至2020年戴寧參選立委時,父親因罹癌,戴寧才能完全處理其助理聘用等事宜。當時戴寧曾為爭取僱用第1位私人助理作為公費助理,造成父女爭吵半年以上,還鬧家庭革命,因為僱用助理都是父親全權主導。

戴寧今天上午開庭時,一度情緒激動並低聲啜泣,並一改一審及準備程序庭的無罪主張。

她表示,自己原本在台北投資公司,在父親親情壓力下,才回嘉義代父參選,很感謝嘉義鄉親支持,第1次參選就順利當選,但其實在她的人生規劃裡,並沒有從政這條路。

戴寧指出,當時在父親的服務處內,都是從零開始,當選後父親也全權作主,她當時對如何聘用助理都不清楚,因為這些都是由父親處理,她只知道有些助理是掛名的,但她身為議員也有責任,她願意承擔責任。

戴寧也說,她有與律師討論,願意繳回一審認定犯罪所得431萬多元,但因金額龐大,希望法官能給3個月寬限期,預定今年12月底繳回。(責任編輯:許雅慧)

(延伸閱讀:美女議員詐領助理費遭判10年6月 戴寧:一定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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