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4理由撤銷柯文哲交保裁定 民眾黨:柯會逃亡實難服眾
台北地檢署上周依貪汙圖利、收賄等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高院今天(29日)裁定,認為北院裁定不當,對於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人均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火速到中央黨部開會商討對策。
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29日上午對高院裁定表示「遺憾與痛心」,認為柯文哲會逃亡,違背一般經驗法則,實難服眾,且原裁定3000萬重保對柯家造成極為沈重負擔,如今,再強令增加巨額交保金,豈非在不具羈押必要性情況下,未達目的誓不罷休?
高院更裁4大理由,其中有關柯、應、沈、李4人均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但原裁定對於被告4人無羈押必要性部分,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且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並無不完備;又原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也未見原裁定妥適說明。
另外,被告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並不恰當。因此檢察官提起抗告有理,故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裁。
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並無取得任何不法利益,北檢起訴書中關於收賄僅以「某時地」進行指控,缺乏具體事證,根本沒有犯罪所得。
對於高院提到撤銷發回第二點理由,高院質疑具保金額「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忽略原裁定3000萬元重保已對柯文哲家庭造成極為沉重負擔;檢方在經過4個月鋪天蓋地的搜索扣押後,已非常清楚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究竟有多少存款,如再強令增加巨額交保金,豈非在不具羈押必要性之情況下,未達羈押之目的誓不罷休?
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指出,全力支持柯文哲捍衛自身清白,爭取公平審理之權利,並將於北院開庭審理時,依規定前往旁聽。(責任編輯:許雅慧)
(延伸閱讀:柯文哲交保生變 高院裁定發回更裁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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