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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 上報

檢方遭爆在醫院審訊沈慶京逼咬柯文哲 北檢晚間回應了

檢方遭爆在醫院審訊沈慶京逼咬柯文哲 北檢晚間回應了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天(12日)在臉書爆料,稱檢察官去年10月前往衛福部立台北醫院,以沒有錄影錄音的方式不當訊問沈慶京,台北地檢署晚間回應,針對「密室審訊」、「濫權逼供」等指控,已嚴重扭曲事實。

沈慶京昨天出庭,曾說檢方要他緊咬柯文哲,但他否認。陳智菡今天也指控,沈慶京指稱檢察官林俊言於2024年10月11日下午4點20分,趁沈慶京住院時,帶著書記官跑到醫院,並借了醫院會議室開偵查庭,在沒有錄音錄影的情況下,要沈慶京承認行賄柯文哲,涉及不當訊問。

對此,台北地檢署晚間聲明,沈慶京去年8月30日經法院裁定羈押,因訴稱身體罹病,由看守所護送至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住院2周,10月14日進行手術治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因此該案承辦檢察官基於沈慶京的健康狀況及羈押期限將屆滿等因素,10月11日下午與書記官前往醫院進行視察,但未進行偵訊。

北檢表示,為保障沈慶京的權利,檢察官在視察當日通知沈的3位辯護人在場,共同聽聞視察期間的交談內容。視察結束前,沈慶京要求檢察官記錄其對案件的意見,於是檢察官在3位辯護人均在場時,全程錄音錄影進行訊問,並記錄其意見,之後由沈姓被告及3位辯護人簽名確認筆錄,過程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

台北地檢署強調,檢察官偵辦沈慶京案件,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的客觀中立態度,各界若對偵查中檢察官的取證偵查行為有意見,應於法院審判程序中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企圖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之形成,損害司法公信力。(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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