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馬國女大生案逆轉!輕判18年10月 兇嫌4度「膜拜」感謝法官

土木工程師陳柏諺2022年10月間徒手勒斃馬來西亞籍的蔡姓女大生,他落網後說詞反覆,一下說為討回10萬元、一下改口稱兩人是殉情。原本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最高院認為二審未考量陳男自首,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認為陳男符合自首要件,改輕判18年10月刑。陳男聽聞判決後多次雙手合十,並4度「膜拜」向法官表示感謝。
判決指出,2022年4月,陳柏諺透過Instagram認識外貌姣好的蔡女,兩人自10月起頻繁來往。案發當天凌晨,陳男為了贊助蔡女創業,透過LINE Pay匯款9萬9999元,但在早上反悔,前往蔡女租屋處要求退還部分款項遭拒,憤而以手勒住蔡女頸部,並拿玩偶抱枕壓住她的臉部,導致她窒息身亡。
陳男犯案後返回新北市鶯歌住處服藥輕生,並傳訊息給家人透露尋短念頭。家人發現異狀後報警,陳男被送醫急救後才坦承殺人,辯稱:「想嚇嚇她,不小心失手。」不過一審時陳男突然翻供,辯稱是蔡女要求殉情,甚至向家屬道歉,表示:「讓你們失去寶貝女兒,希望你們同意把女兒嫁給我」。不過,法官仍依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上訴至二審時,陳男又改口全盤認罪,並向法院表達悔意,表示願請家人幫忙籌款250萬元賠償蔡女家屬,更指出自己自首有悔意,是一時失去理智才痛下殺手,請求減刑至15年徒刑。不過,高院合議庭認為陳男犯案手法兇殘,態度欠缺悔過,判決無期徒刑。
雖死者家屬一直希望法官能判處陳男死刑,認為本案明顯是殺人,再多的錢也無法救回女兒,更不要讓「台灣淪為馬來西亞學生的地獄」,不過高院合議庭仍維持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認為二審未審酌陳男有「自首」行為,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更一審開庭時,蔡女家屬再次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但庭上考量陳男符合自首條件,最終輕判18年10月。陳男聽聞判決後,當庭雙手合十,4度向法官「膜拜」致謝。案件仍可上訴。(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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