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新北地院裁定昨是今非? 郭哲敏家住機場旁無奈頻觸電子圍籬成羈押理由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1月才以2億元鉅款交保,並施以電子監控,不料,新北地院今(11日)以郭哲敏接受科技監控期間,多次發生鄰近機場、海岸線、載具離線等告警事件,裁定再執行羈押。但郭哲敏委任律師認為,郭哲敏因住家鄰近松山機場、搭火車往花蓮而靠近海岸線,及4月7日當天因在朋友家中通訊不良而發生載具離線的告警事件,事發當時均已向即時科控中心人員說明;且此次被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羈押的事由和今年1月同意郭可改以2億元交保的告警事件情節類似,但明明是同一合議庭,但事隔3個月所做裁定卻天差地別,令人感到無所遵循亦匪夷所思,因此郭哲敏委任律師團預計在下周一 (14日)提出抗告。
2億天價交保須配合電子監控 今突遭拘走律師團緊急救援
新北地院合議庭在今年1月10日裁定郭哲敏除提出2億元保證金,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遵守接受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之科技設備監控,及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住家,並應於每日上午9時、晚間9時,在住家地址門牌號碼前持用個人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中心各一次,定期向新北地院報到。
今年1月,郭哲敏被裁定2億交保,但須接受電子腳環、居家讀取器之科技設備監控。(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新北地院今天認定郭哲敏多次發生鄰近機場、海岸線、載具離線等告警事件,甚至在4月7日載具離線期間,科控中心人員竟無從與被告持用之個案手機、私人手機號碼取得聯繫,反而是聯繫郭的家人後,郭哲敏才和科控中心聯繫,因此認為郭哲敏違反新北地院裁定郭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事項的重大情事。
但熟悉郭家友人指出,今天一早新北地院開出拘票,由調查局人員到郭哲敏家中將他直接上銬帶走,9點50分左右到達新北地院,並在上午11時開庭,事前郭的委任律師團未被告知郭被拘走事由,律師團緊急到場後,新北地院合議庭當庭提示郭哲敏違規告警事件,共計有4次接近機場,2次靠近海岸線和1次離線事件。
住機場附近誤觸警報 露營出遊靠海遭疑逃跑
知情人士透露,當庭郭的律師團根本無從準備答辯內容,但新北地院提示,郭和女友錢帥君亦當庭回憶告警情事,委任律師團當庭答覆院方,實際上4次靠近機場,實因郭哲敏住家就在松山機場對面,出門返家時若經過復興地下道,亦即經過松山機場下方就會讓郭的電子腳環觸動警報,因郭有為時即時返家拍照給科控中心,因此未繞道而行直接走復興地下道,才會發生電子監控的告警事件,這就是郭4次靠近機場的原因,因為住家就在機場旁,此一問題新北地院合議庭本已知悉。
又郭的律師團更在錢帥君的追憶下確認,郭哲敏2度靠近海邊,一次係因家人一起到基隆的暖暖區山上露營,途經東北角而引發靠近海邊的告警事件;一次則是郭哲敏前往花蓮拜拜,搭乘火車前往,由台北前往花蓮的火車行經宜花海岸線,當時均已向科控中心人員說明;至於4月7日的離線事件,委任律師指出,更是郭哲敏當日前往之前已去過多次的友人家中,不料該友人住家通訊不良,有時電子監控的訊號不受影響,但4月7日當天則出現通訊不良的離線狀態,連郭的手機也不通,後科控中心緊急聯繫錢帥君,在錢急忙通知郭後,郭才趕快至電科控中心說明。
錢帥君(中)告知律師,郭哲敏兩度靠近海邊,一次是去基隆露營走東北角、一次則是到花蓮拜拜,火車走宜花海岸。(資料照片/)
告警事項1月裁定放行 今成羈押理由法界嘆「昨是今非」
不過,令人不解的是,今年1月10日同意郭交保和今天裁定郭羈押的,明明是新北地院的同一合議庭,但據《上報》掌握,新北地院在今年1月10日裁定郭哲敏可以交保不用羈押的理由,當時合議庭針對郭哲敏因返回彰化老家訊號不佳的離線告警,或其住家偶爾訊號不佳的離線告警;還是電子圍籬(因其返回住大直住所行經松山機場、復興北路地下道穿越機場觸發靠近機場告警等),當時合議庭的裁定書中清楚寫到,「電子圍籬部分,容係因其限制住居住所位於松山機場附近、電子圍籬訊號無法定位等所致」;又合議庭並認為,「因本裁定除施以電子腳環外,復有居家讀取器及每日定期報到之電子監控方式,而可補強電子監控、防免其逃亡」;合議庭還強調,郭於交保期間均準時到庭,未有逃亡情事,「亦非暴力、詐欺集團」,「且羈押期間均逾1年3月」,「基於比例原則,如能具保並佐以強制處分及科技監控措施,應無羈押必要」,並照合議庭今日裁定羈押的理由,法界人士感嘆,新北地院合議庭不免予人「昨是今非」之感!(責任編輯:蔡慧貞、殷偵維)
(熱門點閱:八八會館郭哲敏2億交保5/29宣判 新北檢今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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