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寬獲分恩師裴祥泉1.3億遺產 提告家屬「無繼承權」敗訴確定

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過世後,將超過1.3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楊智明等人,家屬因為一毛未得提起遺囑無效官司,最高法院判敗訴,邱瓈寬等人可獲遺產。不過家屬仍保有繼承權,可獲特留分遺產,對此邱瓈寬另行提告,要求確認裴家人沒有繼承權,但一、二審均敗訴;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今天(21日)仍駁回,全案確定。
據了解,資深製片裴祥泉2015年過世,留下遺產逾1.3億元,以代筆遺囑的方式交代「分給楊胖(楊智明)百分之30,阿寬(邱瓈寬)百分之30,漢星公司員工百分之20」,更註明「家屬一毛不給」。
裴祥泉的3名弟弟、妹妹知道後,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遺囑無效,官司纏訟8年,最終敗訴確認,但裴家人仍保有繼承權,可獲法律規定的9分之1遺產特留分。對此,邱瓈寬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裴祥泉的3名弟弟、妹妹已無遺產繼承權利。
法院審理時,邱瓈寬主張,裴家3人與裴祥泉久未來往,裴祥泉生病時,其弟假借探視索要財物,常被裴祥泉驅趕;其妹每次到醫院探視,都被裴祥泉飆罵、要求離開,甚至將裝有排泄物的垃圾桶放在距離裴祥泉不遠處,認為已有「重大精神虐待或侮辱情事」,所以裴祥泉才在2015年1月間書立代筆遺囑,明確表示3弟妹不得繼承他的遺產。
裴家3弟妹反駁,稱邱瓈寬、楊智明不讓他們接觸、探視裴祥泉,他們也不知道有遺囑存在,連裴祥泉骨灰都不知道被放在哪裡;妹妹聲稱曾親自到醫院擔任看護,照顧裴祥泉40多天,更替裴祥泉換尿布,移動垃圾桶是為了方便丟棄尿布,請求駁回訴訟。
法官審理後認為,裴祥泉生前不待見3弟妹,起因與3人對裴祥泉有無虐待或侮辱無關;再者,裴家4人都已經年邁,彼此也均未同住,3人單純未與裴祥泉積極往來,難以認定對裴祥泉置若罔聞,未盡扶養義務。
判決也指出,3弟妹接獲通知後,均曾前往醫院探視裴祥泉,並非避而不見,不能僅因3人與裴祥泉間感情疏離,就認為他們對裴祥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因此判決邱瓈寬等人敗訴,全案敗訴確定。(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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