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凱案女社工出庭 不認罪反問:不太確定要負什麼責任

台北市1歲男童凱凱遭到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聯手虐死,一審各判2人無期徒刑與18年徒刑。另被控疏於訪視且竄改紀錄的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起訴過失致死等罪嫌,台北地院今天(17日)開庭,陳尚潔稱自己「非主責社工」、」「不太確定自己要負什麼責任」,不願認罪,法官諭知9月再開庭。
法官今天詢問陳尚潔兒盟受託執行收出養程序,是否應監督托育保母?她主張,兒盟是補助個案托育費用,她並非「主責社工」,陳尚潔認為,主責社工須為公部門社工,兒盟只是民間團體,且她訪視凱凱時,沒看見凱凱當時有奇怪傷痕、也不知凱凱受虐,強調自己「不是明知而不作為」,還反問法官「不太確定我們要負什麼責任」。
陳尚潔表示,劉彩萱沒有按時製作凱凱的寶寶成長紀錄,但她有依據和劉女的通訊紀錄,將托育狀況寫在自己的「工作處遇紀錄」,自認符合「共同完成凱凱成長紀錄」。法官則質疑,該紀錄是社工自述工作狀況,不會紀錄幼童日常狀態,要求陳尚潔與律師再具狀解釋。
陳尚潔也否認劉彩萱有反應凱凱不斷有異狀、不好帶,想退回兒盟,她說最初僅知劉女稱凱凱會講髒話及自撞,12月才知道凱凱一夜掉3顆牙。陳尚潔堅稱凱凱送醫急救時,才知道凱凱符合受虐表徵,她本來想否認當天在醫院跟凱嬤說凱凱死因疑為溢奶,經法官確認,才改稱「狀況混亂、聽到醫護人員這樣講」,就轉述給凱嬤。
至於凱凱過世後,陳尚潔與兒盟同事成立「凱凱小天使」、「1224意外處理」群組,討論增補、編輯她未按時登載的訪視紀錄,她則強調最後紀錄仍由她自己完成。
法官最後諭知陳尚潔和律師須在下次開庭前2周,具狀完整表達意見,另外考慮延長陳尚潔限制出境、出海為期8個月,若有需求可再聲請短期解禁,陳尚潔和律師表示尊重法官裁定,絕對準時出庭。全案定於今年9月25日再開庭。(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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