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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 | 上報

立院三讀通過「風災重建特別條例」600億 淹水達50公分最多領3萬

立院三讀通過「風災重建特別條例」600億 淹水達50公分最多領3萬

立法院今天(15日)三讀通過《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核定重建經費上限為600億元,用於協助災區農業、電力、電信、自來水、瓦斯、家園及公共設施等多項復原與補助。

條例適用範圍包括台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市)、屏東縣(市)等大豪雨災區,以及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苗栗縣、花蓮縣、台東縣等受災地區,由行政院公告確定。

重建計畫分為9大項目,涵蓋「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以及其他各中央執行機關認定之必要復原重建項目。

特別條例經費上限為 600 億元,並將依情勢變化擬訂相關計畫,且其預算之編製與執行,不受《預算法》第 23 條、第 62 條及第 63 條規定之限制。經費來源可動用歲計賸餘或舉債支應,並可在特別預算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報行政院同意後先行支付部分資金。地方政府獲中央補助後,必須依用途支用,不得挪作他用。

條例與特別預算自公布日起施行至明年12月31日止,其中電力、通訊、水利等工程可延長至後年年底;期滿後可經立院同意再延長。

另附帶決議指出,現行水災救助金額偏低,未來對淹水達50公分以上住戶,每戶發給2萬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可領3萬元,且不受「一門牌一戶」限制。行政院承諾遵照辦理。(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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