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1 | 上報
中聯致癌油案再收押1人 廠長陳明榮交保遭撤今裁定羈押禁見
中聯致癌油風暴持續擴大,台中地檢署7月連續發動3波搜索,全面追查食安疑雲。繼中聯總經理余凌冲、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及現任總經理蔡國樑3人陸續遭裁定羈押禁見後,中聯煉油廠長陳明榮原本以100萬元交保,經檢方提起抗告成功,台中地院今天(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成為致癌油案第4名遭羈押的被告。
台中地檢署7月9日展開首波搜索,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中聯總經理余凌冲。台中地院原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撤銷發回,台中地院16日重開羈押庭,認定余凌冲與相關人員涉嫌刻意隱匿、編修訊息內容,裁定羈押禁見,成為本案首名遭收押的被告。
第二波搜索於7月22日展開,檢方聲押中聯煉油廠長陳明榮,但台中地院認為檢方對其是否屬《食安法》所稱食品業者的舉證不足,23日裁定100萬元交保。
檢方隨後於24日發動第三波搜索,認定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及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同樣涉犯《食安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25日歷經約8小時開庭審理後,認為兩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職員涉嫌刪除訊息、截圖相簿等滅證情形,另兩人在職務交接過程中互相推諉,具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兩人均羈押禁見。
至於陳明榮交保部分,檢方於23日當庭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審酌後認為,陳身為中聯煉油廠長,對油品品質及食品安全負有監督、管理權責,且案發前疑已與相關人員達成隱匿案情的共識,因此於7月31日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審理。
台中地院今天上午10點重新召開羈押庭,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康存孝、翁嘉隆到庭陳述羈押理由,庭訊歷時約3小時,法院最終裁定陳明榮羈押禁見,成為本案第4名遭收押的被告。
台中地檢署7月9日展開首波搜索,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中聯總經理余凌冲。台中地院原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撤銷發回,台中地院16日重開羈押庭,認定余凌冲與相關人員涉嫌刻意隱匿、編修訊息內容,裁定羈押禁見,成為本案首名遭收押的被告。
第二波搜索於7月22日展開,檢方聲押中聯煉油廠長陳明榮,但台中地院認為檢方對其是否屬《食安法》所稱食品業者的舉證不足,23日裁定100萬元交保。
檢方隨後於24日發動第三波搜索,認定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及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同樣涉犯《食安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25日歷經約8小時開庭審理後,認為兩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職員涉嫌刪除訊息、截圖相簿等滅證情形,另兩人在職務交接過程中互相推諉,具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兩人均羈押禁見。
至於陳明榮交保部分,檢方於23日當庭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審酌後認為,陳身為中聯煉油廠長,對油品品質及食品安全負有監督、管理權責,且案發前疑已與相關人員達成隱匿案情的共識,因此於7月31日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審理。
台中地院今天上午10點重新召開羈押庭,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康存孝、翁嘉隆到庭陳述羈押理由,庭訊歷時約3小時,法院最終裁定陳明榮羈押禁見,成為本案第4名遭收押的被告。
(延伸閱讀:中聯廠長100萬交保遭撤 高分院認有勾串、滅證高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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