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近千萬討碩士女友開心 婚後秒被嗆「你不配」

[周刊王CTWANT] 中國河南駐馬店一名張姓男子近日向媒體控訴,自己在與初戀女友交往的五年間,總共投入超過人民幣20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916萬元),最終卻換來對方一句「你不配」,甚至在婚禮辦完後才被告知無法接受與他共度餘生,令其人財兩空,還背負債務。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張姓男子與女方是研究所同學,畢業後開始遠距異地戀,張男在廣東工作,女方則留在南京。
為了維繫感情,張男不僅日常支付女方的打車、外送等生活費,還多次贈送高價禮物,包括蘋果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價值超過2萬元的YSL名牌包。他更於女方父母要求下,替女方支付了南京房產的人民幣70萬元首付及人民幣8萬元購車首付款,所有財產均登記在女方名下。
張男表示,雙方已於2024年辦理婚禮,耗資35萬元,但一直未正式辦理結婚登記。張男坦言,自己在這段感情中「沒有底線地付出」,無論女方要求什麼,他都盡全力滿足。但在婚禮過後僅一個月,女方突然提出分手,理由是張男的家庭條件不好「配不上自己」。
統整張男提供的轉帳紀錄與花費明細,張男在五年間的投入總額超過200萬元,且多數資金來源於借貸。張男表示,女方事後已將他電話與社群帳號全面封鎖。有媒體記者試圖聯繫女方家屬,僅獲得對方母親回應「有事找律師」,隨即掛斷電話。
從曝光的聊天紀錄可見,女方的確明確拒絕張男,指責他的「工作、學歷、家世、外表,我沒有一個能接受」,甚至批評他的農村老家是旱廁,連婚禮都形容為「像開玩笑」,質疑自己「怎麼會和你在一起」。
張男表示希望能透過法律途徑討回五年來投入的金錢。而有律師解釋,依據中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戀愛期間若出現明顯超過日常生活所需的高額支出,例如購置房產、汽車或重大轉帳,法院通常會認定這類財產為「附條件贈與」,即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行為。若雙方最終未完成結婚登記,男方有權向女方請求返還財產。
律師進一步表示,返還比例需視雙方是否有共同生活、同居時間長短、是否孕育子女,以及分手原因中的雙方過錯情形等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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