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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 周刊王

遼寧男轉賣亡妻癌症止痛藥 遭法院判定販毒「關6個月罰2000元」

遼寧男轉賣亡妻癌症止痛藥 遭法院判定販毒「關6個月罰2000元」
遼寧一名張男,轉賣亡妻癌症留下的止痛藥,竟被判定販毒罪。(圖/翻攝自大象新聞)

[周刊王CTWANT] 無妄之災!中國遼寧一名張男,妻子因為癌症過世,留下還沒過期的止痛藥,他在病友互助群組上轉賣,怎料被認定販毒,被法院判刑6個月,並罰款2000元人民幣。刑滿釋放後被開除公職身份,兒子也連帶受到影響,全家經濟生活陷入困境。

瀋陽張男的妻子2019年確診癌症,治療期間為緩解疼痛買了奧斯康定、帕博利珠和曲馬多等藥物,直到2022年3月妻子過世。因為藥物還沒過期,且價格不便宜,他決定轉賣藥物,以220元人民幣價格轉售給聞姓男子,交易完成6天後,買家一句「長期吃,有依賴性,不吃會難受」的留言,竟被警方以涉嫌販毒逮捕。

法院2023年8月24日判決,認定張男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關鍵原因在於鹽酸曲馬多與鹽酸羥考酮屬管制精神藥品,而張男出售給有吸毒前科的人員。刑滿釋放後,公職身份被開除、兒子政審受阻,也造成87歲老母親無人贍養。

律師認為,販賣毒品罪要求行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販賣,但張男基於不浪費藥物、病友互助的目的,出售本質上也沒有牟利目的,雙方買賣聊天紀錄中僅提到依賴症,無明確吸毒表述,且聞先生尿檢結果為陰性,種種應不構成販賣毒品罪。

然而,張男曾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次均被駁回,讓他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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