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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 卡優新聞

投資型保單買氣增6成 投保前應掌握3大原則

投資型保單買氣增6成 投保前應掌握3大原則

今(2025)年以來壽險市場出現明顯動能,投資型保單成為業者主力推廣商品之一。根據統計,今年前5個月投資型保單初年度保費收入達1,779億元,占整體初年度保費逾4成,較去(2024)年同期大增65%。顯示在低利與通膨環境下,民眾對結合保障與投資功能的商品興趣升高,不過投保時仍須留意相關風險。

進一步觀察保單類型,以年金險為主力,占比超過6成,初年度保費逾1,087億元;壽險型保單則貢獻約691億元,兩者分別年彈59%與75.6%。除了新商品推陳出新外,壽險業者透過銀行與投信通路強化推廣力道,促使投資型保單快速成長。然而,這類商品本質上屬於「自負盈虧」機制,民眾在投保前仍須詳閱條款、評估風險,避免因誤解商品性質而衍生後續爭議。

金管會表示,投資型保險商品結合保險與投資功能,種類與費用結構多元,消費者投保前應理解商品特性,並留意自身風險承擔能力,且投保前應把握3大原則,包括確認保障需求、評估投資風險、注意相關配息與警語揭露,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第1、確認自身保障需求。投資型保單區分為壽險與年金型,前者提供死亡保障,後者則為生存年金給付。以壽險型保單為例,每年保障費用會隨年齡增長而提高,若投資績效不佳導致帳戶價值不足,保戶仍須補繳保費。若選擇年金型商品,則應檢視約定給付起始年齡是否合理,例如規畫90歲起才領年金,是否符合實際需求,值得審慎考量。

第2、保戶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此類商品連結特定投資標的,涉及價格波動、流動性、信用等多重風險,若為外幣計價,還可能受到匯率與國際局勢影響。此外,坊間常見「類全委保單」由投信等機構代操資金,儘管由專業團隊操作,最終風險仍由保戶自負。

第3、務必詳讀商品說明與相關警語。部分投資型保單訴求定期配息,但實際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而非投資收益,若未完全了解,可能產生資本侵蝕誤解,與投資預期有所出入。

金管會建議,民眾可善用保發中心「保險教育專區」與壽險公會「投資型專區」,了解商品基本架構與風險提示;同時,投保後若發現保單不符期待,可於收受保單翌日起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保險公司應全額退費,以保障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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