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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 上報

能源署指允能風場釋股「未圖利隱匿」 立委指控非事實

能源署指允能風場釋股「未圖利隱匿」 立委指控非事實

達德集團允能風場釋股案,羅智強今天(17日)指出,「達德能源」原持有「允能風場」百分百股權,但陸續釋出股份直到完全歸零,痛批「如果這不是空手套白狼,什麼才是空手套白狼?」。羅智強質疑,經濟部調查懲處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要求檢調徹查。對此,經濟部能源署澄清,立委出示紀錄不是審查會議紀錄,絕無隱匿任何事實,且允能釋股是為使風場順利完工才同意,也經過審查會嚴格審查,並召開諮詢會議聽取各方意見,至於允能違反不再釋股承諾,已於2023年開罰3.5億元,而會議紀錄中也根本沒有400億罰款。

經濟部能源署指出,立委來函索取的資料是2019年、2021年允能風場股權變更的「審查會議」紀錄,經濟部提供後,立委卻以2021年的「諮詢會議」紀錄指控經濟部隱匿資料,但諮詢會議性質、形式均有所不同,並不屬立委所指審查會議。

能源署補充指出,諮詢會議絕不是秘密會議,因事涉重大公共利益,諮詢會議除邀請遴選審查委員、雲林縣政府及允能公司外,也邀請國內外融資銀行團等股權變更的利害關係人釐清相關議題。

能源署強調,風場順利完工發電是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允能風場因疫情導致工程延宕、成本上升而有破產之虞。但允能風場已開始建置、安裝多座風機,為避免變成「爛尾樓」,考量疫情、通膨及破產都不是簽約時所能預見,故在防範套利、沒有圖利的前提下,依據股權變動屬於行政契約規範需協商的重大事項,由原遴選委員所組成的委員會審查,確認有助風場完工始同意變更,沒有逾越行政契約。

能源署進一步補充,立委所指諮詢會議紀錄列舉扣除19.2億元履保金、回歸迴避成本購電、撤銷或廢止電業執照等罰則皆是行政契約內涵,在諮詢會議中,主要是針對開發商主張因財務危機而需要引進新投資人的財務說明,如有虛偽意思表示罰則,並不是後來股權變更的罰則,故根本沒有立委提到少罰400億的問題。

此外,在股權不再變更部分,是審查會要求允能提出額外的違約罰則,故允能提出3.5億元保證,承諾原股東wpd不再移轉股權,至於,如有違反原行政契約相關規定的罰則,也將在完工併網後一併結算。

能源署說,允能風場原股東德商達德集團(wpd)於2021年釋股予法商道達爾(Total)時,即以上述3.5億元保證金承諾不再釋出剩餘股份,惟達德集團於2022年因商業考量,將全球的離岸風電事業全數轉售美商全球基礎建設基金(GIP),允能風場並非個案,但仍違反不再釋股承諾,3.5億元保證金已於2023年沒收。

最後,能源署強調,股權轉移都需經原遴選委員會審查,新加入的美商、日商、歐商均有國際投資實績,並要求履約能力應優於過去才予以同意,目前已完成全數80座風力機建置,預計每年可提供24億度綠電。(責任編輯:許雅慧)

(延伸閱讀:羅智強控經濟部隱藏會議紀錄 圖利風電業者免罰4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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