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打疫苗猝死告御狀 羅一鈞秀「總統書函」打臉!我們站得住腳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一名在大學工作的42歲女子在施打新冠疫苗後,發生腦部急性水腫猝死,家屬認為與疫苗相關,不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判定,委任律師,甚至向賴清德總統告御狀,指控衛福部不甩總統交辦,堅拒提供相關審議資料。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30)日上午出面,也拿出總統府書函,打臉該說法,強調審議結果「站得住腳」。
該名死亡女子是在國立大學工作,家屬持三軍總醫院開出的「死亡與疫苗有關」證明申請救濟,但遭駁回,不滿之餘,委任律師向總統陳情,而總統府也回覆請衛福部針對家屬要求,予以卓處。有媒體今即以「欺下害上」、「不甩總統交辦」為題報導,甚至指稱疫苗救濟委員會增加律師人數對付被害人。
羅一鈞表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成立,並由包括醫療、法律、社會人士等多元委員組成,衛福部對每件申請案都審慎以對,先調閱完整就醫紀錄、相關檢查及檢驗結果等,送審議小組委員或醫學專家先行初步鑑定後,再送法律、社會公正人士委員作成案件綜合建議,以兼顧醫學及社會考量。
在上述程序之後,羅一鈞說,專家鑑定意見及資料才會最終提交給審議小組會議逐案進行實質審議,完成因果關聯性的研判及作成審定結果。且每案審定理由皆以書面方式附具理由送達申請人,同時公布於疾管署網站供大眾閱覽。
羅一鈞也當場拿出總統府書函,打臉「不甩總統交辦」的說法,強調8月28日書函交辦行政院秘書長,8月30日轉達衛福部,衛福部9月18日就已正式函覆當事人,且總統府並不是要求直接提供相關資料給當事人,而是把研議結果告訴當事人。
衛福部不會刻意跟被害人作對!羅一鈞強調,相關疫苗救濟案件在新冠疫情前後增加不少,過往律師事務所通常都會指派1到3人,資深搭配資淺,這是事務所本身的分工,也不是衛福部提出要求要增加律師陣容刻意跟當事人作對。
羅一鈞說,至於證據部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會議都會自動錄音,但因為委員討論內容涉及多醫學專業跟個資,衛福部目前並不打算要調整「不保存也不公布」的模式,即使過去曾有法官認為有瑕疵,但還是有其他法官判衛福部勝訴,我們還是站得住腳,沒有要調整,以讓委員們能有更多討論的空間。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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