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引發精神疾病,算是一種職業病嗎?可以請領勞保職災給付嗎? 一篇詳解
有位患者多年前因為工作環境不友善,長期遭受同仁與上司的怒罵,以及不公平得待遇,漸漸出現情緒低落、喪失興趣及動力、罪惡感等症狀,到精神科就醫之後,被醫師診斷為重鬱症。在經過長期追蹤及數次住院,並且調離原職場之後,症狀逐漸改善,且維持一年以上穩定,不再需要仰賴精神科藥物。
職場中長期遭受不公平對待,引發重鬱症
不過數年後,他再次被調回原工作單位,上司和同仁知道其有精神科病史,言語暴力變本加厲,多次以不雅字眼進行人身攻擊及揶揄,工作上亦處處刁難。上司更刻意將辦公室內監視器調整對著患者的座位,並威脅其他同事不得與他交好;有時甚至要求他負責原本由兩人進行的工作量,然而見其順利完成被交派的工作後,又要求只能留在辦公室接電話。
患者因上司及同仁言語霸凌,以及各種惡意刁難等狀況,重鬱症復發,再度住院治療。
工作引發精神疾病 納入勞保職災給付範疇
職場壓力為現代文明病之一,隨著對工作心理壓力的認識提升,越來越多人尋求職業病認定。台灣於民國98年訂定「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正式將工作引發的精神疾病納入勞保職災給付的範疇。不過,精神疾病要認定為職業病,勞工必須於精神專科門診就診6次,時間達6個月以上,加上職場霸凌或其他心理壓力事件舉證不易,認定上經常會遭遇困難。
尋求適當醫療協助 擺脫疾病困擾
若發生職場霸凌、性騷擾等狀況,可先依職場內部管道申訴,並保留事件相關證據,僱主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應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若因職場心理壓力出現精神相關症狀,應儘速至精神科就醫,以利後續進行職業病認定。
(圖片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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